设计规范 样本条款

设计规范. 国家和省、市现行的相关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
设计规范. 本合同设计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相关规程和规范。
设计规范. 设计基准期设计参数 相对湿度 建筑说明 材料及设备范围,包括:
设计规范. 要求系统实施要采用规范的设计架构。
设计规范. 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 235-82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 GBJ 236-8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32-82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93-86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J 229-83 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J 22-90 油化工企业设备与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及施工规范 SHJ 501-85 石油化工剧毒、易燃、可燃介质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HG 20509-2000 仪表供电设计规定 HG 20510-2000 仪表供气设计规定 HG 20516-2000 自动分析器室设计规定 GB3836.01~05-2000 爆炸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 GB12519-90 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1606.1~.17-89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NFPA NO.70 美国国家电气规程 EEMUA NO.138 在线分析仪系统的设计和安装 SH 3006 石油化工控制室和自动分析室设计规范 SH 3019 石油化工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 SH 3081 化工仪表接地规范 SH 3063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设计规范. (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6 (2)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 CJJ ll—2011 (3)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20—2017 (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60—2015 (6)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T D33—2012 (7)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GD63-2007 (8)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D30—2015 (9)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 F10-2006 (10) 公路填石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DB22∕T 1961-2013 (11)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GD50-2017
设计规范. 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2、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 3、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 4、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71-2021); 5、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GB/T18833-2012); 6、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1 部分:总则》(GB 5768.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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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天内。 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供应商 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采购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采购人应在七日内对供应商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

  •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现行国家标准和浙江省标准、国家强制性规范、 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等。

  • 旅費(航空賃 担当業務 航空券クラス (C/Y) 回数 航空賃単価 (円)

  • 其他内容 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1 保修期内 2 保修期后

  •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 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交货 1.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内。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 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 适用主合同条款 主合同订立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3) 年龄性别错误; (4) 未还款项; (5) 合同内容变更; (6) 联系方式变更; (7) 争议处理; (8) 保险事故鉴定。

  • 投资理念 本产品将遵循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原则,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市场状况和资金供求的深入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构建及调整投资组合,力争获取超额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