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金 投标保证金 样本条款

证金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账户名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开户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账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行号:31382105400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 1296 号甘肃银行查询电话:0000-0000000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注: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4)如有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投标供应商请及时致电:0931-2909190、0931-2909303 咨询办 理。 2、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 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 金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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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 合作领域 经过友好协商,以优势互补、利用双方于各自领域内的业务能力和资源,促进双方各自的业务收入增长和品牌价值提升为合作目标,华谊兄弟(含其关联方)和信泰人寿在新媒体、保险业务等方面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意愿,建立友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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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 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合同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 保證金 (一)保證金之發還情形如下(由機關擇定後於招標時載明) :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進度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契約金額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於驗收合格後一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有分段或部分驗收情形者,得按比例分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平均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發還,各期之條件及比率如下(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其餘之部分於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廠商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 ■保固保證金於保固期滿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一次發還。 ■差額保證金之發還,同履約保證金。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 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