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範圍. 一、 委託人應避免使用免費電子郵件信箱,並應隨時檢閱電子郵件信箱,以確保其正常並安全運作;若發生非可歸責於受託人事由,例如:電子郵件信箱壅塞、遭他人盜用竄改資料、電子郵件信箱錯誤等,致委託人受有損害者,受託人無須負擔任何責任。
責任範圍. 5.1 於法律容許的最大範圍內,不論於任何情況下,本行對下列各項直接或間接導致或引致客戶的損失或損害毋須承擔任何責任:—
(i) 取消或終止所有或任何帳戶及/或銀行服務(視情況而定);
(ii) 取消、撤回、撤銷或擱置客戶的交易或任何因超越本行能控制的情況而不能執行或進行的客戶的指示或指令;
(iii) 任何於傳送客戶的指示或指令或其他資料時發生的阻礙、擱置、延誤、損失、損害或其他故障或失誤;
(iv) 任何電訊公司、儀器或中介裝置洩露客戶通過上述媒介傳送予本行、本行的代理、第三者或由本行、本行的代理、第三者通過上述媒介傳送予客戶的資料或資訊;
(v) 任何涉及銀行服務、自然現象、政府行為、水浸、火警、動亂、罷工、戰爭或其他超越本行控制的原因的機械故障、電力故障、機能失常、損壞、阻礙或設施或裝置的不足;及
(vi) 任何因虛假或其他詐騙行為而達致的交易。
5.2 除非由於本行的重大疏忽或故意失責,本行對於任何交易對手、業務代理、託管人、附屬託管人、專業顧問、經紀、交易商、代理人或任何締約方或根據協議聘用的任何人士的作為或不作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客戶的損失或損害毋須承擔任何責任。
責任範圍. 除其他適用法律中的公約可能另有規定之外:
責任範圍. 除下文規定的情況外,我們概不負責閣下在使用本服務時可能遇到的任何技術或其他困難,以及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可能因: • 使用本服務; • 無法使用本服務; • 終止使用本服務;或 • 使用本服務存入合資格票據的辦理、提交付款、付款、收款、交收和結算, 而蒙受或遭受的任何損失、損害或費用(包括任何直接、間接、偶然、特殊、後果性或懲罰性 損害,利潤、商譽、使用、資料或其他損失的損害)。 我們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訴訟或索賠(無論是合約、侵權、嚴格責任或其他),即使我們已被告知其可能性。 我們只對以下情況的損失、損害或費用負責:
責任範圍. 丹佛斯公司無需就受本條款管轄的協議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以下各類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1) 利潤損失、業務損失、合同損失、預期存款損失、商譽或收入損失;或
2) 任何數據損失或數據破壞;或
3) 任何間接的、特別的、處罰性的、懲戒性的或從屬的損失或損害;即使:
a) 已提前告知丹佛斯公司可能發
b) 該等損失或損害是由於違反保證、侵權、法規、延遲、缺陷產品、產品責任、召回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以及
c) 任何明示的保證未達到其目的。 丹佛斯公司承擔的就受本條款管轄的協議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全部責任不得超過丹佛斯公司向客戶開具的發票金額。 客戶知悉並同意丹佛斯公司依賴於本條款規定的免責聲明以及責任範圍而報價並達成交易,這反映了雙方的風險分配,也是雙方達成交易的必要基礎。
責任範圍. 本委員會的責任包括:
6.1 檢討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
6.1.1 檢討董事會及下設委員會的組成,並根據能力和依據客觀準則向董事會推薦委任人選,以根據董事會多元共融政策促進性別、社會及種族背景、認知及個人優勢方面的多元化。
6.1.2 為董事會成員(尤其是集團主席及集團行政總裁等要職)制訂有序繼任計劃,並就董事會委任及重新委任執行董事和非執行董事推薦人選。
6.1.3 向董事會推薦董事會下設委員會的成員人選以供董事會批核。
6.1.4 根據集團行政總裁的推薦,審批集團行政人員及其他高級行政人員的委任(包括臨時委任)。
6.1.5 全面考慮集團行政人員及其他高級管理層人員的繼任計劃(見附錄),並確保及監督發展多元化的後備繼任人選。
6.1.6 物色集團主席或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的合適人選時,本委員會須按照集團主席的酌情決定,採用公開廣告及/或外聘獵頭顧問的服務。
6.1.7 推薦人選時,本委員會須考慮以下事項: • 本集團所需的領導人才。 • 董事會的結構、規模、組成和時間要求,以確保董事會能夠履行職責。 • 候選人的才能、經驗、獨立性和知識是否均衡,以確保獲委任者為應對本集團面臨的挑戰和機遇並促進本集團成功的最佳人選。 • 董事會的多元共融政策,包括需考慮各種背景的候選人。 • 董事和董事候選人的其他時間要求,包括實際或潛在衝突。
6.1.8 就推行董事會的多元共融政策制訂可量度的目標並每年進行檢討,以及監察達致這些目標的進度。
6.1.9 釐定及監督董事會、其下設委員會及個別董事評估本身成效的程序(在各情況下須包括一項正式嚴謹的年度評估),並向董事會匯報結果及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