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 样本条款

质保金. 6.1 为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工作量、标准和规范、项目周期等条款履行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保金。
质保金. 结算价款额度的 3%作为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基础工程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一年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的, 7 天内支付(利息不计)。 施工单位尚未请款,名美科技尚未支付。 施工单位 广 州 博 腾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司 D 栋厂房加扩建地下管线迁移工程:90.9万元 1. 合同签定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承包人本合同价款(原合同价为 45 万元)的 30%作为预付款,即支付 13.5 万元。 名美科技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实际支付 13.5 万元。
质保金. 工程结算价 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于次月无息付清,缺陷责任期为验收合格 24 个月。
质保金. 质保期为 1 年。
质保金. 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质保期从甲方、建设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两 年,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向甲方提出质保金退还的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确认无质量问题且扣除质保期间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赔偿金等费用后(若有),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保修期内出现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负责免费维修;若乙方未按时进行维修,甲方可自行或另行委托他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特殊情况,在第一时间必须修复的,可经甲方及客户签字后,由甲方安排其它队伍进行修理,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所发生的费用凭单据从保修金中扣除。超出保修金部分金额仍由乙方承担。
质保金. 按市场惯例设定并收取。质保期内如无开支,质保期末则无息返还等:
质保金. 公司完成产品的交付或安装后,根据合同规定将该批产品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一般为 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一般为 1 年)期满后收回。
质保金. 投标人有权保留支付合同款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以担保免费质量保修和免费的售后服务得到切实履行。
质保金. 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3%(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说明:质保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在 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质保金. 本合同项下的质保金为合同总价款的 %,即¥00000.00 元人民币,保修期内出现保修事件,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的,可由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