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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 use of 质疑处理 Clause in Contracts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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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相关资料 http://czj.yancheng.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 lename=b6cbdf2034564ee7a1aed72c82be2aa9.docx。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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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0.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1.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 30.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4.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4.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4.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0.4.4 事实依据; 30.4.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0.4.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30.5 采购人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30.6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30.7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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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投诉处理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http://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_00000_0000000.xxxx。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后勤保障集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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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1.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9.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9.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29.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29.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29.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9.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9.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9.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9.4.4事实依据; 29.4.5必要的法律依据; 29.4.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29.5 采购人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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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办 事 指 南 /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 投 诉 相 关 资 料 xxxx://xxx.xxxxxxxx.xxx.xx/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 lename=b6cbdf2034564ee7a1aed72c82be2aa9.docx。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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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质疑处理. 32.1 29.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2.1 29.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29.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3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29.3 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 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29.4 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代理机构质疑接收部门为内控科,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20 楼,联系电话:000-00000000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29.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9.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29.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29.5.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5.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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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 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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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质疑函范本》请参考: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 相 关 资 料 xxxx://xxx.xxxxxxxx.xxx.xx/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 classid=0&filename=b6cbdf2034564ee7a1aed72c82be2aa9.docx。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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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2.1 30.1.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30.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30.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0.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0.3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0.4 质疑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3.1 30.4.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30.4.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30.4.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30.4.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30.4.5 质疑申请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 http://pan.baidu.com/s/1c1G12Cg 30.5 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30.6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30.7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8 质疑人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82991199转监督检查室)。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http://cggl.yzu.edu.cn/art/2018/2/9/art_22647_584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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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谈判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5.1 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5.1.1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2 25.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5.1.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3 25.2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个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的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5.3 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5.4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5.4.1 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32.3.2 25.4.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25.4.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25.4.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25.4.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25.5 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25.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25.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5.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25.6.4 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5.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5.7 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5.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5.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5.10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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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磋商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 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1 对可以质疑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2 28.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3 对入围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28.3 质疑函必须按照本征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并按《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28.4 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28.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8.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5.2 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期限的质疑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8.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28.5.4 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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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xxxx://xxx.xxxxxxxx.xxx.xx/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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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办 事 指 南 /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 投 诉 相 关 资 料 / xxxx://xxx.xxxxxxxx.xxx.xx/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 me=b6cbdf2034564ee7a1aed72c82be2aa9.docx。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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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 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1 对可以质疑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2 28.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3 对入围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只对供应商最后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28.3 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并按《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28.4 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 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项目审查科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0号天豪大厦0号楼000室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28.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28.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8.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28.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5.4 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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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框架协议采购

质疑处理. 32.1 30.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及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2.1 30.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30.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2.3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30.2.3 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内容和要求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30.2.4 交易中心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接收人: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场监督部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格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 A417联系电话:0000-0000000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30.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0.2.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30.2.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0.2.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30.2.5.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2.5.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2.5.6 无具体质疑事项内容,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0.2.5.7 所质疑事项已进行处理,或正在行政复议、仲裁、诉讼、投诉等其他程序的。 30.2.5.8 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质疑。 30.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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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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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办 事 指 南 /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 投 诉 相 关 资料 xxxx://xxx.xxxxxxxx.xxx.xx/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 ename=b6cbdf2034564ee7a1aed72c82be2aa9.docx。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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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xxxx://xxx.xxxxxxxx.xxx.xx/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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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1.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32.3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2.4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32.4.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32.4.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32.4.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32.4.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32.4.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采购中心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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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办 事 指 南 /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 投 诉 相 关 资 料 / http://czj.yancheng.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 me=b6cbdf2034564ee7a1aed72c82be2aa9.docx。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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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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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处理. 32.1 30.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及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2.1 30.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30.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3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 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30.3 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30.4 交易中心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场监督部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准格尔街 299 号 A416、A417 联系电话:0000-0000000;3551778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30.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0.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30.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0.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30.5.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5.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 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5.6 无具体质疑事项内容,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0.5.7 所质疑事项已进行处理,或正在行政复议、仲裁、诉讼、投诉等其他程序 的 30.5.8 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质疑。 30.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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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处理. 32.1 30. 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 2. 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32.2.2 30. 2.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 2. 3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 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30. 3 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30. 4 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法律事务部,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 462 号广场联合大厦 A 座 14 楼采购中心 1415室,联系电话:0000-0000000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30. 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0. 5. 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30. 5. 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0. 5. 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30. 5. 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 5. 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 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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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范本》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18/2/9/art_2407_2076377.html。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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