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样本条款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3%。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 3%。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工程结算款的百分之伍(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无。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0%。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项目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工程结算款的百分之十(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无。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本工程审定价款的 3%,质保金留存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留存期限为 2 年。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_3_%。在质量保修期满 一 年后无质量问题,由乙方申请提交退款报告,甲方将项目质保金退回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