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协同 样本条款

资金协同.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发挥资本优势,优化资金配置。 受制于历史原因,民丰化工近年来债务负担沉重,财务费用居高不下,严重拖累其盈利能力。与之相比,上市公司近年来经营性现金流保持稳健,货币资金储备较为充足。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利用闲置资金适度减少民丰化工有息债务负担,在改善其流动性、释放其经营业绩潜力的同时,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受益于重组后的规模优势,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更有能力应对短期市场波 动的经营压力,在原材料备货、产品库存储备等方面的规模要求将进一步降低,营运维持资金占款将缩减,从而进一步降低标的公司的有息负债水平。 上市公司与民丰化工的铬盐生产工艺均采用先进成熟的无钙焙烧工艺技术以及铬盐清洁生产工艺。近年来,随着国内化工生产技术的不断优化升级,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国内主流厂商通过不懈努力,开展国产化技术升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现有铬盐生产的工艺特点和现实情况,通过研发成果共享和交叉赋能,充分利用振华股份与民丰化工积累的一系列独特的生产工艺及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进一步实现全方位的技术升级、工艺流程优化和生产装置升级改造,打造国内乃至全球铬盐清洁化生产实践的卓越标杆和范本。 铬盐生产过程中的铬渣及含铬副产物的处理是世界性难题。振华股份经多年探索,形成了“全流程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体系”,采用多种技术工艺,实现了铬渣及含铬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综合振华股份与民丰化工在铬盐工艺、环保 治理、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技术优势,积极开展技术嫁接及设备改造投资,继 续完善并丰富“全流程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体系”的技术内涵;持续改善水、气、声、渣的治理水平和排放物无害化、资源化、产品化处理能力,以强大的 示范效应实现国内铬盐行业环保治理水平的整体升级,适应国内日益提高的生 态环保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全行业实现绿色清洁的铬盐生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紧密围绕铬化学品产业链,延伸下游产品序列至精细化工领域。对于铬盐行业内持续刚需但一直被境外化学品供应商所把持的细分领域,上市公司将进行持续研发投入,逐步探索、适时进行高纯金属铬、高端铬鞣剂、高端颜料级铬绿、熔喷级铬绿、铬系靶材、高端三价铬表面处理剂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力争在相关细分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加快铬系新材料进口替代的历史步伐。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铬化学品生产商,产品品类齐全、成本竞争力强、资源综合利用彻底。 上市公司将持续挖掘柔性平衡生产能力,通过协同效应的持续发挥,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优化营销策略、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加强供应链优化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实现降本增效。一个拥有铬盐全产业链产品序列的无机盐 行业强势民族品牌的出现,符合国家利益及行业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化医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上市公司将借助双方的合作基础,积极利用各自在业务形态、客户渠道、专业能力、战略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选择共通、共同发展方向,择机拓展商业领域合作版图。国资股东的产业背景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同时,将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资金协同. 随着粮食生产向北方主产区集中以及粮食进口量逐年的增加,我国粮食物流已形成国内粮源“北粮南运”、进口粮源“东进西出”的格局。近年国家逐步推 进了六大跨省流通通道、西部地区重要物流节点、沿海城市散粮物流节点等重点项目的建设,以适应未来粮食物流的发展需要。 为进一步完善粮食供应链体系建设,标的公司启动两项重大战略投资项目,在产区建设东北粮食基地,在销区建设东莞粮食物流节点。旨在以功能完善、管理先进的粮食智慧物流园区为核心,结合日益成熟的大宗粮食商品交易平台,整合上下游粮食流通资源,为客户提供集供应链解决方案、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信息化仓储等一系列增值服务于一体的现代粮食流通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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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七、付款方式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 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 业 性: 非商业性: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总额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巨额赎回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合计预约赎回和在开放日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赎回确认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启动巨额赎回限制条款,详见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 额赎回限制”。 业绩比较基准及测算 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业绩比较基准为【4.60】%(年化)。业绩比较基准用年化收益率表示,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仅用于评价投资结果和测算业 绩报酬,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产品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承诺或保障。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 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计划,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 本理财产品为【混合类】产品,【根据市场不同阶段的变化在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权益类资产中灵活配置资金,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主要投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权益类资产方面,主要投向股票及股票型基金】。以产品【投资现金等高流动性资产仓位0-20%,同业存单、存款、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仓位50%-80%,股票(含优先股)或衍生品仓位0%-20%,公募基金 0%-30%(含权益型基金),杠杆比例110%】为例,业绩比较基准参考本产品发行时已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期限匹配的非标资产收益率】,考虑本理财产品综合费率、资本利得收益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得出。(产品示例仅供参考,具体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详见产品说明书 “二、理财产品投资”部分。) 本产品成立后,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封闭期开始前根据当时已知的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测算业绩比较基准。如新测算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前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准不同,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预约周期首日的前 【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下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 准。 赎回款项到账日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理财产品赎回确认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在触动巨额赎回限制时,赎回款项的支付按照“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额赎回限制”的规定处理。理财产品赎回 确认日至赎回款项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理财产品费用 固定管理费:【0.18】%(年化)销售服务费:【0.45】%(年化)托管费:【0.02】%(年化) 认购费、赎回费:【0.00】%申购费:【0.00%】 因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而产生的费用:本理财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如因投资该类资产而产生资产服务费或项目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将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其他:1、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 费;2、与产品相关的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信息披露费;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上述产品费用详见“五、理财产品费用”部分。

  • 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货币资金 127,122,346.17 202,765,759.58

  • 资金划拨 对于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资金划拨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和在途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对超头寸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止付但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