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结算 样本条款

资金结算. 详见《特约商户支付服务合作协议》第一条第 4 款。
资金结算. 甲乙双方的结算业务在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一般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个别特殊的结算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资金结算. 第一百二十五条 投资者必须就每一交易账户指定一个有效的银行账户作为该交易账户的唯一结算账户,有关基金交易的赎回款项、分红款项、无效申购款项或部分成交退回款 均只能通过被指定的账户进行。
资金结算.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共同遵守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该等规则和规定自动成为本条款约定的内容。
资金结算. 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
资金结算. 1.付款时间点及额度:
资金结算.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资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采 [2015]2 号)文件规定办理资金结算。
资金结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平保代服务的要求,并为保障个人会员的资金安全及使用便利,个人会员基于平保代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资金结算都将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或者支付机构处理。由于个人会员的支付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状态不正常,无法提供足额资金,从而使得投保保险产品或者接受保险服务所需的资金不能正常划转或者无法订立保险合同的,相关后果及损失需要由个人会员
资金结算. 第二十二条 交易日日终,本公司根据交易所发送的包含信用证券账户信息的成交记录进行资金清算,生成各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应收应付净额,并将清算结果发送给证券公司。
资金结算. 验收合格后6个月付50%,9个月付40%,质保期后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