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价原则 样本条款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核价原则. 21.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1.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核价原则. 首次递交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磋商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
核价原则. 进行修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核价原则. 进行修正。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核价原则. 进行修正。 3. 本表中小计= 数量×单价。 4. 本表仅供参考,可扩展。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核价原则. 进行修正。 3. 本表中合计=预计人数×单价,总计金额为所有合计金额之和。 4. 投标单位应以此表为模板,就在职职工男性、在职职工未婚女性、在职职工已婚女性三个类别分别制定3份包含体检项目明细的表单,并且列明不同人员的各项体检项目及住宿餐饮的单价和总价。 5. 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单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 如实际服务时发生体检人员未完成所有单项检查,则根据已检查项目的单项结算相应 的费用。中标人与采购人结算时需提供体检明细。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