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责任 样本条款

赔偿责任. (1)乙方包装物资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物资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 就因或就卖方的任何行为或疏忽,包括但不限于 (i) 其货物供应,(ii) 卖方违反协议所载之任何声明、保证、承诺或协议,(iii) 卖方和/或其员工、代理或关联公司因其疏忽、鲁莽或故意不当行为所造成的所有共同或个别之索赔、责任、损害赔偿、处罚、判决、评估、损失及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卖方应对买方及其关联公司以及其高级职员、董事、成员、代表、代理和员工予以赔偿,为其进行辩护并使他们免受损害。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任何该等索赔,并应视诉讼或法律程序辩护合理需要,提供相关协助,由卖方承担开支。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组件被认为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并被禁止使用,在由其选择并自行承担开支的情况下,卖方应:
赔偿责任. 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导致的医药费用,或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我们不负
赔偿责任. 保密义务自本合同双方签章时即需遵守,任何一方违反第17.1.1条的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赔偿责任. 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违约,包括基本违约、侵权行为、疏忽或虚假陈述,a) 任一方仅对另一方负担最多 10 万人民币的实际直接损失,b) 双方均不对任何利润、营业收入、信誉或预先节约的丧失,特殊、间接、附带或其他相应经济损失负责,即使已被告知有发生该损失的可能性。
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池州中安招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关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有限合伙)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4 日起因重大事项停牌,自 2017 年 5 月 2 日起 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及相关议案。本预案公告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自 2017 年 9 月 25 日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上交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事宜。
赔偿责任. 7.1 如由于乙方的过失或其他责任,甲方要求乙方赔偿,则乙方承担的责任限于以下范围:
赔偿责任. 若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承诺、约定或义务(违约一方为“违约方”),违约方应向另一方(“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由于该等违约所承受或招致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和开支、利息和罚金(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顾问费)。
赔偿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 5%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赔偿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声明、保证、承诺,不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其他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前款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任何按协议提出的索赔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附有对引起该等索赔的事实及情况的合理而详尽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