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方式 样本条款

轉讓方式. 甲方出借有價證券者,其交付及返還應採帳簿劃撥或轉讓登記方式辦理。
轉讓方式. 甲方出借中央登錄公債者,其交付及返還應依經理中央登錄債券作業要點規定採轉讓登記方式辦理,但分割公債之交付及返還,應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 甲方出借有價證券者,其交付及返還應採帳簿劃撥或轉讓登記方式辦理。
轉讓方式. 於二零零四年 六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修訂 簽立轉讓 於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五日修訂 於股東名冊總冊、股東名冊分冊 等登記股份 董事會可拒絕辦理轉讓
轉讓方式. 甲方借入有價證券或以有價證券為擔保品者,其交付及返還應採帳簿劃撥或轉讓登記方式辦理。 甲方提供之擔保品為現金者,乙方於返還時應存入甲方在乙方交易有價證券之證券交割帳戶、保管銀行帳戶或銀行存款帳戶。
轉讓方式. 簽立轉讓 股份登記於股東名冊主冊、股東名冊 分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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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