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间损益. 沃晋能源自交易基准日(不含当日,下同)至交割日(含当日,下同)期间的盈利由沃施股份按其本次交易后在沃晋能源的持股比例享有,自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沃施股份按其本次交易中受让的沃晋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的亏损由西藏科坚、嘉泽创投按照其在本次交易中转让出资额的相对比例承担,由西藏科坚、嘉泽创投于交割审计值确定后以现金向沃施股份支付。
过渡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本次交易各方同意: 置出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置出资产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为置 出资产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置出资产的损益全部由承接方承担或享有,但上市 公司因置出资产的内部重组行为和资产置出行为发生的并经国资公司、上市公司、金昇实业共同确认的合理费用及相关税费除外。 卓郎智能在过渡期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金昇实业承担,并以现金金额向上市公司补足。卓郎智能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金额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认定的数据为准,金昇实业应当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将补偿金额(若有)支付给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67,578.58 万股,国资公司持有 17,947.29万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93,153.11 万股,金昇实业将持有 84,536.32万股,占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3.77%,金昇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潘雪平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过渡期间损益. 6.1 各方同意,交易基准日之前标的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由甲方、乙方按照交易完成后各自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
过渡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间。 交易双方同意在交割日后 60 日内,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专项交割审计,过渡期间标的资产损益及数额根据专项交割审计报告确定。
过渡期间损益. 过渡期为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标的资产交割日当日)的期间。本次交易目标公司过渡期内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交易完成后的股东享有或承担,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不因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