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和保险. 8.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运输和保险. 10.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运输和保险. 8.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
运输和保险. 1、乙方在下列地址交货: 收货单位: 邮编: 收货地址:(卸货地点由甲方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
运输和保险. 1、承包人在下列地址交货:收货单位: 邮编: 收货地址:(卸货地点由发包人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
运输和保险. 1)由中标人直接派人将设备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科室,设备、材料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不接受中标供应商以物流 或快递等形式发货,否则,采购人将不予签收和验收。 2)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3)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10、备品备件:中标人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主要备品备件、配套耗材清单及单价(含价格清单)。 11:在中国境内应有相应的零配件保税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 12、安装调试:(1)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完成安装后,需负责清理安装过程中货物的外包装和搞好场地清 洁卫生。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2)车载设备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车载设备是在1年内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常规安全合法使 用,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承诺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 料等,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0 天内负责更换符合标准的同型号设备,其费用由供应商负
运输和保险. 1)由中标人直接派人将设备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科室,设备、材料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不接受中标供应商以物流 或快递等形式发货,否则,采购人将不予签收和验收。 2)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3)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
运输和保险. 7.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标书第二章“前附表”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运输和保险. 7.1. 乙方负责办理将施工设备和相关设施运抵施工地点的一切运输和保险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运输和保险. 9.1 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并将货物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如卖方负责安装的,除“合同条款前附表”另有约定外,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管责任仍由卖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