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说明 样本条款

退还说明.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说明. 时间、方式和条件: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30日 内退还,不计利息。 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如成交供应商以次充好,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采购要求或者达不到报名报价时响应的产品要求,将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采购黑名单内,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人的项目竞价。 本项目一年一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以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之日或合同期满日,以先到者为准。
退还说明. 时间、方式和条件:成交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30天 内退还,不计利息。 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退还说明. 运营期届满,且中选供应商和运营主体按委托协议要求完全移交项目财产及场地、消除权利负担、变更或过户相关登记事项等完成移交事宜,并向甲方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之日起 3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中选供应商。经中选供应商催告,甲方仍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则应提交书面说明并自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带息退还给中选供应商(因中选供应商和运营主体自身原因导致不能退还的除外)。
退还说明. 时间、方式和条件:验收期满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退还说明. 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函》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日内,自动失效。)
退还说明. 1.时间、方式和条件: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违约行为,乙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后,向甲方提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 30 日内向乙方退还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退还说明. 时间、方式和条件: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所提供的维修服务影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所更换的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成交供应商未能在合同执行期间响应采购人的维修需求并派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每次扣除20%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管理规定,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成交供应商未能在合同执行期间响应采购人的维修需求并派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次数超过3次(不含3次)但不超过5次(含5次),每次扣除50%履约保证金。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成交供应商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退还说明. 时间、方式和条件:乙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乙方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乙方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扣除20%履约保证金: 所提供的维修服务影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所更换的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乙方未能在合同执行期间响应甲方的维修需求并派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每次扣除20%履约保证金。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0%履约保证金: 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乙方未能在合同执行期间响应甲方的维修需求并派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次数超过3次(不含3次)但不超过5次(含5次),每次扣除50%履约保证金。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退还说明. (1)履约保证金期限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28天内向成交人无息退还合同总额的3%的履约保证金(函)等; (2)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 ,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 ,如有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