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说明 样本条款

退还说明.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说明. 运营期届满,且中选供应商和运营主体按委托协议要求完全移交项目财产及场地、消除权利负担、变更或过户相关登记事项等完成移交事宜,并向采购人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资料,经采购人确认之日起 3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中选供应商。经中选供应商催告,采购人仍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则应提交书面说明并自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带息退还给中选供应商 (因中选供应商和运营主体自身原因导致不能退还的除外)。
退还说明. 履约保证金在合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十三、
退还说明. 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日内,监狱应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函》在成交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日内,自动失效。)
退还说明. (1)时间、方式和条件: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一年后由中标人提供申请,收到申请后1 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不计利息。 (2)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中标人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人应对超 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退还说明. 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四、
退还说明. (1)履约保证金期限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28天内向成交人无息退还合同总额的3%的履约保证金(函)等; (2)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 ,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 ,如有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退还说明. 于项目服务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35.1 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由本项目的各中标单位支付,投标单位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 该费用。中标人向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贰仟元整 (RMB2000.00)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人须于收到缴费通知书日起 3 个工作日后,以银行缴款方式,将应缴纳的 交易服务费汇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帐号(汇款帐号: 80020000004336696,收款人户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 行:西樵农商银行登山分理处)。 (2)中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已缴纳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项目中标通知书。 (3)地址及联系电话: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 1 号,0757-86827736。
退还说明. 质保期满后 7 日内退还。八、
退还说明. 时间、方式和条件:乙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