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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信息 样本条款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保税区税务局详细地址:上海市基隆路 0 号 联系人: 马明立 电话号码:00000000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杜新 郭林雨 0536-3205501 3201449 联系地址:潍坊市青州市范公亭东路 3701 号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单位信息. 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韦镔伦/宁冰,0771-5663389/5562212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05 号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先生 0955-7066880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西路0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采购单位地址:陕西杨凌邰城路 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谭荣花、傅强 029-87082444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共分为 5 个包,总采购预算:133.04 万元(人民币),其中 01 包采购预算:61.00 万元,02 包采购预算:11.50 万元,03 包采购预算:15.74 万元,04包采购预算:14.80 万元,05 包采购预算:30.00 万元(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业务负责人】:录入采购单位业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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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中止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 丧失商业信誉; 4.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 通電器材 295 分流器YEW-2215-05 校 正 横河電機(株)

  • 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使用CA进行签字、盖章。 说明:若涉及到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签字处使用电脑打字输入。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 当社の責任 当社は募集型企画旅行契約の履行にあたって、当社又は当社が手配を代行させた者の故意又は過失により、お客様に損害を与えたときは、お客様が被られた損害を賠償いたします。ただし損害発生の翌日から起算して 2 年以内に当社に対して通知があった場合に限ります。

  • 提出書類 a ) 競争参加資格確認申請書(様式集参照) b ) 全省庁統一資格審査結果通知書(写)

  • 約款の変更 当社は、この約款を変更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この場合には、料金その他の提供条件は、変更後の約款によります。

  • 交易对方声明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3

  • 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 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投标文件售后承诺等)

  • 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