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收购 样本条款

重大资产收购. 2018 年 8 月 30 日,小护士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资产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小护士有限向关联方小护士实业购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 386 台、车辆 7 辆、电子设备 446 台,无形 资产包括专利 20 项、商标 5 项,转让价格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认;同意小护士有限向关联方日商卫生购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包括车辆 7 辆、电子设备 14 台,无形资产包括著 作权 1 项、商标 141 项,转让价格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认;同意聘请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资产转让的标的资产出具评估报告;上述资产转让的具体事宜以转让双方最终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为准。 2018 年 9 月 18 日,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小护士(天津)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涉及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18)第 C0026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小护士实业拟对外转让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2,434.59 万元,评估价值为 2,687.97 万元。2018 年 10 月 11 日,小护士有限与小护士实业针对上述资产转让事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本次资产转让的价格为 2,687.97 万元。 根据上述协议,小护士有限与小护士实业的资产转让情况如下: 机器设备 386 23,484,199.00 是 车辆 7 865,296.00 否 电子设备 446 237,051.00 是 专利 20 2,293,200.00 是 商标 5 0.00 是 2018 年 9 月 18 日,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小护士(天津)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涉及的天津日商卫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18)第 C0027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小护士实业拟对外转让其 全资子公司日商卫生持有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4.88 万元,评估价 值为 62.13 万元。2018 年 10 月 11 日,小护士有限与日商卫生针对上述资产转 车辆 7 315,985.00 是 电子设备 14 2,675.00 是 著作权 1 0.00 是 商标 141 302,600.00 否 让事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本次资产转让的价格为 62.13 万元。根据上述协议,小护士有限与日商卫生的资产转让情况如下: (1) 小护士有限与小护士实业双方确认,因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小护士(天津)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涉及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18)第 C0026 号)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而标的资产的实际交割日为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双方同意对标的资产计提两个月的折旧, 故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由 26,879,746.00 元调整为 25,566,368.12 元; (2) 小护士有限、日商科技与日 商卫生三方确认,根据小护士有限与日商卫生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签订的《资 产转让协议》,日商卫生转让给小护士有限的 7 辆运输车辆,变更为由日商卫生转让给日商科技,同时因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小护士(天津)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涉及的天津日商卫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18)第 C0027 号)的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而标的资产的实际交割日为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双方同意对标的资产计提两个月的折旧,故对标的资产的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日商卫生转让给小护士有限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305,275.00 元,日商卫生转让给小护士股份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295,863.54 元。 2020 年 3 月 10 日,小护士有限、日商科技、小护士实业、日商卫生四方针对上述《资产转让协议》、《资产转让之补充协议》签订《资产转让之补充协议
重大资产收购.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资产收购。
重大资产收购.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发生的重大资产收购情况如下: 1. 中山创源于 2011 年 12 月收购深圳乐心 100%股权 中山创源收购深圳乐心股权前,深圳乐心的股权结构为:潘伟潮出资 820 万元,持股 82%;麦炯章 出资 100 万元,持股 10%;沙华海出资 50 万元,持股 5%;欧高良出资 30 万元,持股 3%。 2011 年 10 月 25 日,中山创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收购深圳乐心的全部股权。同日,深圳乐心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由中山创源收购深圳乐心的全部股权,全体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1 年 10 月 2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深圳乐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11]第 1-2548 号《审计报告》。 2011 年 11 月 8 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深圳乐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1]第 358 号 《中山市创源电子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乐心医疗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2011 年 11 月 14 日,深圳乐心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潘伟潮将其持有公司 82%的股权以 482.553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山创源;同意股东麦炯章将其持有公司的 10%的股权以 58.848 万元转让给中山创源;同意股东沙华海将其持有公司 5%的股权以 29.424 万元转让给中山创源;同意股东欧高良将其持有公司的 3%的股权以 17.6544 万元转让给中山创源,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收购价格以深圳乐心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作价依据。 2011 年 11 月 14 日,中山创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分别以 482.5536 万元、58.848 万元、29.4240 万元、17.6544 万元受让潘伟潮、麦炯章、沙华海、欧高良共持有的深圳乐心 100%股权。 2011 年 11 月 14 日,深圳乐心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1 年 11 月 28 日,潘伟潮、麦炯章、沙华海以及欧高良与中山创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见证。经核查,发行人已向转让人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011 年 12 月 1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登记。上述变更完成后,深圳乐心股权结构变更为:中山创源出资 1000 万元,持股 100%。 2012 年 12 月 14 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圳乐心办理将股东名称由中山创源变更为发行人的手续。 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收购符合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2. 创源传感器于 2013 年 10 月收购中山市伟衢电子有限公司的资产 伟衢电子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潘伟潮哥哥潘伟洪控制的企业,为加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自主配套的加工生产能力,并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拟以子公司创源传感器为主体收购伟衢电子的全部经营性资产,该等经营性资产主要系用于生产健康电子产品的辅料,包括存货、生产设备、电子设备。 2013 年 9 月 18 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伟衢电子截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的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3]第 2- 106 号《中山市创源传感器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山市伟衢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存货和电子设备项目评估报告》。经评估, 相关存货和电子设备的评估价值为 642,321.05 元。 发行人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于 201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山市创源传感器有限公司收购关联方中山市伟衢电子有限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的议案》,同意创源传感器以资产账面值 64.14 万元(不含税)收购伟衢电子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2013 年 10 月 21 日,创源传感器与伟衢电子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约定 创源传感器以资产账面值与资产评估值孰低的价格即 641,426.93 元(含税收购 价格为 750,469.51 元)收购伟衢电子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以及本所律师的核查,相关资产已经根据协议的约定由伟衢电子交付至创源传感器。 创源传感器已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向伟衢电子支付收购款共 750,469.51 元。 本所认为,本次收购符合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重大资产收购. (1) 2018 年 5 月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律师工作报告“四、新元科技的设立及股本演变”之“
重大资产收购. 本报告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AMD 苏州未进行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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