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重續及複製 Clause in Contracts

重續及複製. 在合約安排就本公司與我們的直接控股附屬公司及合併聯屬實體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架的前提下,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後,或就本集團認為可提供業務便利時可能 有意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 公司),按照與現有合約安排大致相同的條款與條 件,重續及╱或複製該框架,而無須 取得股東批准。然而,本集團可能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 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公 司)的董 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將於重續及╱或複製合約安排後被視為本公司關連人士,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間的交 易(根 據類似合約安排進行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規定。此項條件以符合相關中國 法律、法規及批准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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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關連交易協議, 關連交易協議

重續及複製. 在合約安排就本公司與我們的直接控股附屬公司及合併聯屬實體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架的前提下,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後,或就本集團認為可提供業務便利時可能 有意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 公司),按照與現有合約安排大致相同的條款與條 件,重續及╱或複製該框架,而無須 取得股東批准。然而,本集團可能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 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公 司)的董 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將於重續及╱或複製合約安排後被視為本公司關連人士,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間的交 易(根 據類似合約安排進行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規定。此項條件以符合相關中國 法律、法規及批准為前提在合約安排就本公司及其直接控股附屬公司與天睿醫療、可變權益實體及相關股東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架的前提下,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後,或就本集團認為可提供業務便利時可能有意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司(包括分公司),按照與現有合約安排大致相同的條款與條件,重續及╱ 或複製該框架,而無須取得股東批准。然而,本集團可能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司(包括分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將於重續及╱ 或複製合約安排後被視為本公司關連人士,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間的交易(根據類似合約安排進行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的規定。此項條件以符合相關中國法律、法規與批准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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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租賃協議

重續及複製. 在合約安排就本公司與我們的直接控股附屬公司及合併聯屬實體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架的前提下,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後,或就本集團認為可提供業務便利時可能 有意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 公司),按照與現有合約安排大致相同的條款與條 件,重續及經修訂合同安排為本公司與其附屬公司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的框架,據此,本公司一方面擁有直接股權,且另一方面我們的綜合聯屬實體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屆滿時,重續及 或複製該框架,而無須 取得股東批准。然而,本集團可能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 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公 司)的董 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將於重續及或就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經營公司(包括分公司),且本集團於未經股東批准但業務上適宜擬成立有關公司時,可按與經修訂合同安排大致相同條款及條件複製框架。然而,從事本集團可能從事的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經營公司(包括分公司)的董事、行政總裁或主要股東,於重續及或複製合約安排後被視為本公司關連人士,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間的交 易(根 據類似合約安排進行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規定。此項條件以符合相關中國 法律、法規及批准為前提或複製經修訂合同安排後,將被視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且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間的交易(相若合同安排項下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本條件受制於相關中國法律、法規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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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重續及複製. 在合約安排就本公司與我們的直接控股附屬公司及合併聯屬實體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架的前提下,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後,或就本集團認為可提供業務便利時可能 有意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 公司),按照與現有合約安排大致相同的條款與條 件,重續及經修訂合同安排為本公司與其附屬公司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的框架,據此,本公司一方面擁有直接股權,且另一方面我們的綜合聯屬實體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屆滿時,重續及 或複製該框架,而無須 取得股東批准。然而,本集團可能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 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公 司)的董 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將於重續及╱或複製合約安排後被視為本公司關連人士,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間的交 易(根 據類似合約安排進行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規定。此項條件以符合相關中國 法律、法規及批准為前提或就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經營公司(包括附屬公司),且本集團於未經股東批准但業務上適宜擬成立有關公司時,可按與經修訂合同安排大致相同條款及條件複製框架。然而,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經營公司(包括附屬公司)的董事、行政總裁或主要股東,將被視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且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間的交易(相若合同安排項下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本條件受制於相關中國法律、法規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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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重續及複製. 在合約安排就本公司與我們的直接控股附屬公司及合併聯屬實體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架的前提下,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後,或就本集團認為可提供業務便利時可能 有意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 公司),按照與現有合約安排大致相同的條款與條 件,重續及在合約安排就本公司及其直接控股附屬公司(作為一方)與天睿醫療、可變權益實體及相關股東(作為另一方)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架的基礎上,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後,或就本集團認為可提供業務便利時可能有意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司(包括分公司),按照與現有合約安排大致相同的條款與條件,重續及╱ 或複製該框架,而無須取得股東批准。然而,本集團可能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司(包括分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將於重續及或複製該框架,而無須 取得股東批准。然而,本集團可能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 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公 司)的董 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將於重續及╱或複製合約安排後被視為本公司關連人士,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間的交 易(根 據類似合約安排進行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規定。此項條件以符合相關中國 法律、法規及批准為前提或複製合約安排後被視為本公司關連人士,且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間的交易 (根據類似合約安排進行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的規定。此項條件須受相關中國法律、法規及批准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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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租賃協議

重續及複製. 在合約安排就本公司與我們的直接控股附屬公司及合併聯屬實體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架的前提下,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後,或就本集團認為可提供業務便利時可能 有意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 公司),按照與現有合約安排大致相同的條款與條 件,重續及╱或複製該框架,而無須 取得股東批准。然而,本集團可能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 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公 司)的董 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將於重續及╱或複製合約安排後被視為本公司關連人士,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間的交 易(根 據類似合約安排進行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規定。此項條件以符合相關中國 法律、法規及批准為前提在合約安排就本公司及其直接控股的附屬公司(一方)與併表聯屬實體(另一方)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架的前提下,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後,或就本集團認為可提供業務便利時可能有意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司(包括分公司),按照與現有合約安排大致相同的條款與條件,重續及 ╱ 或複製該框架,而無須取得股東批准。然而,本集團可能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司(包括分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將於重續及╱ 或複製合約安排後被視為本公司關連人士,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間的交易(類似合約安排項下的交易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的規定。此項條件須受相關中國法律法規及批准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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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關連交易

重續及複製. 在合約安排就本公司與我們的直接控股附屬公司及合併聯屬實體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架的前提下,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後,或就本集團認為可提供業務便利時可能 有意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 公司),按照與現有合約安排大致相同的條款與條 件,重續及基於合約安排為本公司及本公司持有直接股權的附屬公 司(一 方)與併表聯屬實 體(另一 方)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 架,該框架可於現有安排屆滿時或就任何現有或 新增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及本集團可能有意於業務情況合宜時成立的外商獨資企 業或經營公 司(包括分公 司)重續 及或複製該框架,而無須 取得股東批准。然而,本集團可能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 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或複製,而毋須獲得股東批准,且條款及條件與 現有合約安排大致相同。然而,任何現有或新增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及本集團可能 成立的外商獨資企業或經營公 司(包括分公 司)的董 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將於重續及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於合約安排重續及或複製合約安排後被視為本公司關連人士,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間的交 易(根 據類似合約安排進行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規定。此項條件以符合相關中國 法律、法規及批准為前提或複製後將被視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且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 間進行的交 易(惟類似合約安排項下的交易除 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 章。此項條 件視乎相關中國法律、法規及批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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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關連交易協議

重續及複製. 在合約安排就本公司與我們的直接控股附屬公司及合併聯屬實體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架的前提下,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後,或就本集團認為可提供業務便利時可能 有意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 公司),按照與現有合約安排大致相同的條款與條 件,重續及在合約安排就本公司及其於當中擁有直接股權的附屬公司與中國併表實體之 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架的前提下,可於現有安排到期後,或就本集團認為可提 供業務便利時可能有意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司(包括分公司),按照與「合約安排」項下所述大致相同的條款與條件,重續及或複製該框架,而無須 取得股東批准。然而,本集團可能成立的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 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公 司)的董 或複製該框架,而毋須取得股東批准。然而,本集團認為可提供業務便利 而可能成立從事與本集團相同業務的任何現有或新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 司(包括分公司)的董 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將於重續及╱或複製合約安排後被視為本公司關連人士,該等關連人士與本公司之間的交 或複製合約安排後被 視為本公司關連人士,本集團關連人士與本集團之間的交 易(根 據類似合約安排進行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的規定。此項條件以符合相關中國 法律、法規及批准為前提據類似合約安排 進行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 章的規定。此項條件以符合相關中國法律法 規及批准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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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非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