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公司与牧原集团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在河南省南阳市签署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河南省南阳市签署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在河南省南阳市签署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二)”),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发行人于 2021 年 2 月 8 日与交投实业签订了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与交投实业签订了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公司与创通投资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签署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甲方(发行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认购人):于逢良 签订时间:2022 年 8 月 17 日 甲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甲方向乙方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5.7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甲方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核准后,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向甲方 缴纳认购金额不超过 21,448.87 万元,认购数量不超过 13,653,000 股。 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甲方(发行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 年 6 月 21 日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经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锡韦感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并由公司与无锡韦感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经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对协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签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王飘扬(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