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鑫海 样本条款

陇县鑫海. 根据陇县鑫海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其现行有效公司章程,陇县鑫海成立于 2006 年 2 月 14 日,现持有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10327100000311),该公司住所为陇县固 罐镇柴家咀村,法定代表人为杨军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8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加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制造;矿产资源勘查;铅矿、锌矿开采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3 年 11 月 17 日)。根据陇县鑫海的工商查询档案,陇县鑫海目前股权结构为:陕西华江持有 70%股权,万兆发持有 3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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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渡し 第12条 受託者は、約款第28条第2項の規定による検査(以下「検査」という。)に合格したときは、直ちに、契約の履行の目的物を納品書を添えて委託者の指定する場所に納入するものとし、納入が完了した時をもって契約の履行の目的物の引渡しを完了したものとする。

  • 利用契約 本約款に基づき当社と契約者との間に締結される本サービスの提供・利用に関する契約。

  • 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 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 承諾の義務 (1)当社は、託送供給契約の申込みがあった場合には、(2)(3)(4)に規定する場合を除き、承諾いたします。

  •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应在必要的范围内对该条款加以解释、限制、修改或必要时对其分割,如果必需,还可删除无效或不可执行的部分。本协议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 客户声明 投资决策系由本单位独立、自主、谨慎做出,本单位已阅读投资协议、销售协议所 有条款、投资者权益须知、本《风险揭示书》及《产品说明书》,充分认识该理财产品的特征、风险和投资者相关权利义务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单位已知悉并接受本理财产品由销售机构的关联方发行与管理。 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五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 收益分配的原则 1.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 補償内容 ①保険金をお支払いする主な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