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务 样本条款

零售业务. 在储蓄存款方面,近年来,得益于发行人在中山地区良好的零售客户基础、较为多样的存款促销方式、合理的网点布局以及有效的理财产品拉动,发行人储蓄存款逐年增长。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储蓄存款规模分别为 586.55 亿元、618.06 亿元和 670.79 亿元,占当期吸收存款总额的 74.50%、71.00%和 69.92%。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发行人储蓄存款余额 670.79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52.74 亿元,增长 8.53%。 个人贷款方面,为满足客户的多元化消费需求,根据不同客户及贷款类型,发行人推出了多款特色信贷产品。2014 年以来,发行人推出了以市政府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人员等为目标客户的个人高端客户消费贷款;为缺乏装修资金的按揭客户推出“美居贷”,无需抵质押物,并采用按月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降低客户一次性还款压力。随着产品体系的逐渐完善以及营销手段的多元创新,发行人零售贷款稳步增长。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零售业务. 零售业务直接面向消费者,发生商业贿赂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概率较小。综上,公司的业务模式决定了公司推广涉及商业贿赂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可能性较低。
零售业务. 如上文所述,在此类业务中由于发行人直接对接终端客户,发行人主要针对上游的产品供应商进行质量管控。 具体质量管控措施与上述经销模式中的相应措施一致。
零售业务. 报告期内,零售业务占发行人收入比例在 5%左右,规模相对较小。发行人分线上渠道、线下渠道预测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具有合理性,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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