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期限. 10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维护期 7 年。
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应为自生效日起三十(30)年(含建设期),运营期自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开始商业运行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项目合作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先期启动区(区域一)的合作期限为30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区域二作为远期规划开发区域,具体合作期限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项目合作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总合作期限不得少于 2 年),以广东省科技厅实际立项文件时间为准。 如项目获批立项后发生延期,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项目结题通过为止。
项目合作期限. 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 PPP 项目”或“项目”)中,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提质附属设施)合作期为 15 年(含 建设期 2 年),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合作期为 30 年(含单个 项目的建设期 1 年)。
项目合作期限. 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期,暂定为36个月;运营期限暂定为7年。
项目合作期限. 48.5 年(其中项目建设期 8.5 年,运营期 40 年)。
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自《PPP 项目合同》生效日起至运营期届满之日止,其中:
项目合作期限. 本次PPP项目合作期为30年,包括: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起始日为项目并网发电之日,项目合作期为 25 年。 5、项目资产所有权 乙方单独享有本项目资产所有权及各级政府给予本项目的补贴(若有)等,碳排放交易为甲方享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协议的解除而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