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融资规模.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11843.00万元(以最终结算结果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6.18%,即人民币3100.00万元;债务性资金为项目总投资的73.82%,即人民币8743.00 万元。
项目投融资规模.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 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即人民币 元;债务性资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即人民币 元。
项目投融资规模.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 99895.27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约为项目总投资的 20%,即人民币 19985.27 万元;融资资金约为项目总投资的 80 %,即人民币
项目投融资规模.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即人民币 万元,其中 5%部分(人民币 万元)由南京博润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95%部分(人民币 万元)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若建设期内需要增加项目资本金,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债务性资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即人民币 万元。
项目投融资规模.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 52204.48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35%,即人民币 18271.57 万元;债务性资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65%,即人民币 33932.91万元。 如项目公司在开展项目融资的过程中,贷款人要求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方可予以融资的,则本项目资本金比例应按要求提高,提高部分出资额由乙方增加出资。 如本项目获得补助资金(指国家、省级或市级各类补助、补贴资金、贴息或其他专项资金等),应当根据资金性质和使用要求及时足额用于本项目。
项目投融资规模. 本项目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性质。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 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 号),项目资本金按项目可研总投资为 166353.38 万元的 20%设定,即项目资本金为 33270.68 万元。乙方出资 33270.68 万元,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首次注入金额为 5000 万元,在项目公 司成立后的 1 个月内完成,项目公司成立后 12 个月内累计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 得少于 12785.15 万元;项目公司成立后 24 个月内累计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少 于 22843.31 万元;剩余部分须在项目公司成立后 36 个月内全部投入。项目资本金额度以最终确定的总投资计算的为准,每年投入项目资本金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本项目由乙方筹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性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乙方认缴出资 5000 万元,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出资 方式为货币出资。注册资本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依法足额到位。 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如乙方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公司占有相应比例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