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服务 样本条款

额外服务. 如果板材公司要求本钢集团提供或促使提供协议服务以外的额外服务,双方商定: 1、 本钢集团应尽合理努力,提供板材公司所要求的服务。 2、 双方应互相协商确定提供额外服务的条款和条件。 3、 提供服务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应始终等于或优于本钢集团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的条款和条件。 4、 如本钢集团能提供该额外服务,双方应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签定相应的服务协议。
额外服务. 客户支持级别之外或本支持计划范围之外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主流支持结束之后的支持服务)可能会在收取额外费用的条件下不时提供。
额外服务. HCL 可同意向合作伙伴及其客户提供培训或其他服务,并按附表或订单所列明的条款收取额外费用。
额外服务. 因非勘察设计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勘察设计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应视为勘察设计人的额外工作,勘察设计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标准执行 11.2 的规定:
额外服务. 额外服务是指乙方在本协议正文约定的服务范围以外提供的服务,包括由于甲方在项目范围、时间进度或预算 方面的调整,或者甲方对其所提供的基本数据的更改而导致乙方的相应修改。所有经甲方授权的额外服务应根 据双方书面同意的金额付费并且于乙方开始相应额外服务或修改之前支付给乙方。
额外服务. 作为服务计划的一部分而提供的任何额外的服务均必须遵守本条款和条件。作为本服务计划支持的一部分而提供的软件的著作权属于苹果和/或苹果的供应商。您仅能以支持支持产品为目的而安装、复制并使用该软件,但不能反向编译、反向工程、修改、出租该软件或制作该软件的派生品,除非相关法律允许。如果该软件受另一许可协议条款的制约,则该软件的使用条款受该许可协议条款的制约。如果您订购一个 AppleCare 服务零部件工具箱,您理解其价格不在本服务计划范围之内。
额外服务. 12.1 因非设计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应视为设计人的额外工作,设计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 (1) 在合同规定提交的设计文件份数之外增加的份数,增加部分设计人应只收工本费。 (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配合工程的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因非设计人原因暂停或终止本合同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设计工作,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
额外服务. 若因非乙方原因出现重大变更而引起检测工程量变化时,检测项目及费用调整另 行商定,增加费用另行协商。 因非乙方原因暂停或终止🎧合同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工作,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额外服务. 因非承包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应视为承包人的额外工作,承包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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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表 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违约责任条款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该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该协议。 违约方应依该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 適 用 (1) 当社が、ガス事業法第2 条第5 項に規定される最終保障供給(以下「最終保障供給」といいます。)を行う場合のガスの料金(以下「料金」といいます。)その他の供給条件は、この最終保障供給約款(以下「この最終保障約款」といいます。)によります。なお、最終保障供給とは、当社を含むいずれのガス小売事業者ともガスの小売供給契約についての交渉が成立しないお客さま等に対し、この最終保障約款に基づき当社がガスを小売供給することをいいます。 (2) この最終保障約款は、別表第1の供給区域に適用いたします。 (3) この最終保障約款に定めのない細目的事項は、必要に応じてこの最終保障約款の趣旨に則り、その都度お客さまと当社との協議によって定めます。

  • 特別注意事項 認購人於認購後、有價證券發放前死亡者,其繼承人領取時,應憑原認購人死亡證明書、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代之)、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全戶及分戶)、繼承人印鑑證明(未成年人應加法定代理人印鑑證明)、遺產稅證明書,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應另附經法院備查之有價證券繼承拋棄同意書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

  • 附件 4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 发商) 制造商企 业类型 节能 产品 环保标志 产品 认证证书 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风险揭示部分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問合せ先 青森県青森市長島一丁目1番1号 青森県出納局会計管理課物品調達グループ担 当 主事 飯田 直樹 電 話 017-734-9098ファックス 017-734-8019 (別紙)入札書参考書式 令和 年 月 日 青 森 県 知 事 殿 所在地又は住所商 号 又 は 名 称 代 表 者 職 氏 名 ㊞ (委任代理人 ㊞)

  • Ⅷ その他 使用場所への立ち入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