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风险因素 Clause in Contracts

风险因素. (1) 在标题为“一般风险”的分节之后加入以下内容: “依赖次投资管理人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可将特定子基金的投资酌情权委托给次投资管理人,并仅依赖次投资管理人在该等基金债 务证券投资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系统。与次投资管理人的沟通或来自次投资管理人的协助出现任何中断,或失去次投资管理人或其任何主要人员的服务,均可能对该等基金的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锚定投资者/种子投资者赎回 特定子基金可能拥有锚定投资者/种子投资者。受限于基金管理人与锚定投资者/种子投资者协商一致的特定限制,锚定投资者/种子投资者可赎回于该等基金的全部或部分份额。预计占基金资产净值重大比例的种子投资的退出至少会于运作期间对该等基金的资产净值产生不利影响,并使该等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进而对该等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种子投资退出的影响将类似于巨额赎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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