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样本条款

审计报告. 审计师应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起每年 4 月 30 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计划管理人提供一份专项计 划的审计报告,并由计划管理人进行公告,同时于披露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报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 《审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期内计划管理人对专项计划资产管理业务运营情况进行的年度审计结果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项计划出具的单项审计意见。基金管理人对《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有其他要求的,计划管理人应协调审计师予以配合。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天职业字[2017]6485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 号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7 年 3 月 9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玥、林涛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3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XYZH/2020GZA30119 审计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A 座 9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0 年 4 月 27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纪耀钿、廖朝理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8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250,000.00
审计报告. 审计人员完成审计事项后,应草拟审计报告初稿,由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复核,并在履行下列复核程序后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 (一) 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前,应征询被审计部门(单位)意见,被审计部门(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做出书面回复;
审计报告. 指 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87 号《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IPO 审计报告 及财务报表》 《内控报告》 指 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88 号《深圳 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主要税种纳税 情况的鉴证报告》 指 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90 号《关于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报告期 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深交所,并依法对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审计报告编号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 204022 号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0 号万通大厦 X 座 00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8-04-13 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新文、陈跃华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 限 2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18 万元
审计报告.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应聘请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项计划年度运行情况出具审计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应不晚于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发布《年度资产管理报告》之日的前 3 个工作日向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提供专项计划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指 中审众环为楚天飞云出具的《楚天飞云制药装备(长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0000)0000000 号) 《资产评估报告》 指 北京亚超出具的《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叶大进、叶田田所持楚天飞云制药装备(长沙)有限公司 1160万元注册资本的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 (2022)第 A220 号)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分别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316010号《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316015号《审计报告》以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 316018号《审计报告》,对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分别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316009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316014号《审计报告》以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316017号《审计报告》,对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发行人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21125 号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发行人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2189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发行人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20373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发行人 2018-2020 年度单体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出具了信会师青报字[2019]第 2003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信会师青报字[2020]第 2021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2037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所律师适当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持有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1568093764U 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并持有上海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前述《审计报告》的经办注册会计师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经核查,根据交易商协会网站(xxx.xxxxxx.xxx.xx)公布的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名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交易商协会中介机构类证券从业会计师事务所会员。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会计师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所律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办注册会计师具备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