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公告了《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公司根据深圳股票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 组问询函【2016】第 19 号),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300349 股票简称:金卡股份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修订稿)
交易对方 | 通讯地址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信天合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xx) | xxxxxxxxxxxxxxxx 0000 x |
xxx等 48 名自然人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xxx等 48 名自然人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信天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声明并承诺:
本人(本合伙企业)为本次重组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证明以及所作的声明、说明、承诺、保证等事项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人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本合伙企业)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中介机构声明
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已出具承诺函,具体如下:一、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该公司及该公司签字人员承诺:本公司(本人)就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出具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该所及该所经办律师承诺:本所及经办律师出具的与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出具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该所及该所经办注册会计师承诺: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与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出具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该公司及该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
评估师出具的与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出具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修订说明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全文公告了《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公司根据深圳股票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19 号),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补充披露了 2015 年 12 月天信仪表集团 50 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所持部分天信仪表集团股份以净资产作价转让给德信天合的原因。详见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二、天信仪表历史沿革(八)2015 年 12 月,股权转让”;补充披露了天信仪表集团在 2016 年 2 月分立前的股权架构、控股/参股公司情况及天信仪表集团分立后的新设公司股权架构。详见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十一、标的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剥离情况”;补充披露了分立后新设公司与存续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系。详见报告书“第十一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补充披露了天信仪表集团分立后新设公司与存续公司(天信仪表)在人员、财务核算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安排。详见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一、标的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剥离情况”。
2、补充披露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外销售产品中,采用美国德莱赛供应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对应的销售收入及占报告期收入的比例;预计的审核时间,审核期间是否会对标的公司相关产品销售产生重大影响(如果美国德莱赛不再为标的公司供应原材料预计对标的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影响);美国德莱赛公司在中国境内为标的公司供应原材料是否为独家,是否存在不再为标的公司供应原料而直接销售同类产品的可能性;在对标的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估过程中,是否考虑美国德莱赛不再为标的公司供应原材料而对标的公司产品销售的影响。详见报告书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五)重要供应商变更的风险”及“第八章 风险因素”之“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五)重要供应商变更的风险”。
3、补充披露毛利率上升原因,与同行业公司产品毛利率进行对比并说明其合理性。详见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拟购买资产的盈利能力分析”。
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地区分布的营业收入明细。详见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拟购买资产的盈利能力分析”。
5、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拟采取的措施。详见报告书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管理交易”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三)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6、补充披露了配套募集资金失败情况下,上市公司如何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完成。详见报告书“第六章 发行股份情况”之“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安排的分析(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7、补充披露了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成功的情况下,标的公司是否面临流动性风险。详见报告书“第六章 发行股份情况”之“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安排的分析(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8、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计算过程,评估过程中与收入预测相关的假设、计算过程中所采用的指标的基期数据、后续预测变动比例情况及所采用关键指标的依据及其合理性。详见报告书“第五章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9、补充披露了交易对价相比估值增加 18,565.67 万元的原因。详见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交易标的评估情况简要介绍”。
10、补充披露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不达标需补偿给上市公司的最大金额及占本次交易对价的比例。详见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五)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补偿未覆盖全部交易对价的风险”及“第八章 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五)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补偿未覆盖全部交易对价的风险”;针对本次交易只取得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手方将采取何种保障措施保证其按协议支付补偿款项。详见报告书“第七章 x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
“二、《利润补偿协议》主要内容(三)业绩承诺补偿的实施”。
11、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认的商誉金额及其减值风险。详见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五)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及报告书“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五)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本次交易标的为天信仪表 100%的股权。天信仪表主营业务为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燃气调压设备、燃气成套设备、燃气计量仪表、标准装置、阀门、压力管道附件的制造、销售。
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xxx等 48 名自然人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信天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天信仪表 100%的股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天信仪表交易价格为 141,700.00 万元,其中标的资产 48.39%的交易金额 68,563.28 万元以现金的方式支付,51.61%的交易金额 73,136.72 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具体情况如下表:
交易对方 | 交易总对价金额 (万元) | 现金对价金额 (万元) | 股份对价金额 (万元) | 股份对价数量 (股) |
xxx | 11,620.90 | 4,873.28 | 6,747.62 | 2,423,714 |
xxx | 9,371.72 | 4,685.86 | 4,685.86 | 1,683,139 |
xx | 7,872.22 | 562.30 | 7,309.92 | 2,625,690 |
xxx | 7,122.49 | 5,248.15 | 1,874.34 | 673,254 |
xxx | 6,560.19 | 1,874.34 | 4,685.85 | 1,683,136 |
xxx | 6,560.19 | 3,936.11 | 2,624.08 | 942,557 |
xxx | 0,000.00 | 1,312.04 | 4,498.41 | 1,615,808 |
xxx | 5,060.71 | 1,499.47 | 3,561.24 | 1,279,181 |
xxx | 4,873.28 | 3,936.11 | 937.17 | 336,627 |
xxx | 4,123.54 | 2,061.77 | 2,061.77 | 740,578 |
xx | 3,936.11 | 1,874.34 | 2,061.77 | 740,578 |
xxx | 3,748.68 | 1,874.34 | 1,874.34 | 673,254 |
xxx | 3,373.81 | 937.17 | 2,436.64 | 875,230 |
xxx | 3,373.81 | 2,061.77 | 1,312.04 | 471,279 |
xxx | 0,000.00 | - | 2,811.51 | 1,009,881 |
xxx | 2,811.51 | 2,249.21 | 562.30 | 201,976 |
xxx | 2,624.07 | 562.30 | 2,061.77 | 740,578 |
xxx | 2,155.49 | 1,030.89 | 1,124.60 | 403,951 |
xxx | 2,249.21 | 749.74 | 1,499.47 | 538,603 |
xxx | 0,000.00 | 1,499.47 | 749.74 | 269,303 |
xxx | 0,000.00 | 1,312.04 | 937.17 | 336,627 |
xxx | 2,061.77 | 749.73 | 1,312.04 | 471,279 |
xxx | 2,061.77 | 1,499.47 | 562.30 | 201,976 |
xxx | 1,874.34 | 937.17 | 937.17 | 336,627 |
xxx | 0,000.00 | 1,499.47 | 374.87 | 134,652 |
xxx | 1,874.34 | 1,124.60 | 749.74 | 269,303 |
xxx | 1,686.90 | 562.30 | 1,124.60 | 403,951 |
xxx | 1,686.90 | 1,686.90 | - | - |
xxx | 1,499.47 | 749.73 | 749.74 | 269,303 |
xxx | 1,499.47 | 749.73 | 749.74 | 269,303 |
xx由 | 1,124.60 | 749.73 | 374.87 | 134,652 |
xxx | 1,124.60 | - | 1,124.60 | 403,951 |
xxx | 1,124.60 | - | 1,124.60 | 403,951 |
xxx | 1,124.60 | 749.73 | 374.87 | 134,652 |
xxx | 1,124.60 | 562.30 | 562.30 | 201,976 |
xxx | 1,124.60 | - | 1,124.60 | 403,951 |
xxx | 1,124.60 | - | 1,124.60 | 403,951 |
xxx | 1,124.60 | 562.30 | 562.30 | 201,976 |
xxx | 1,124.60 | 562.30 | 562.30 | 201,976 |
范超美 | 937.17 | 937.17 | - | - |
林扬根 | 937.17 | 937.17 | - | - |
缪建胜 | 937.17 | - | 937.17 | 336,627 |
xxx | 937.17 | - | 937.17 | 336,627 |
xxx | 000.00 | 281.15 | 281.15 | 100,988 |
陶朝建 | 562.30 | 187.43 | 374.87 | 134,652 |
叶维六 | 374.87 | - | 374.87 | 134,652 |
xxx | 374.87 | 187.43 | 187.44 | 67,328 |
xx养 | 187.43 | 56.23 | 131.20 | 47,126 |
德信天合 | 9,090.54 | 9,090.54 | - | - |
合计 | 141,700.00 | 68,563.28 | 73,136.72 | 26,270,374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选取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除权除息后)的 90%,即 27.84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本次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x次交易采取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确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支付现金对价 | 68,563.28 |
2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21,436.72 |
3 | 偿还天信仪表银行借款 | 10,000.00 |
合计 | 100,000.00 |
本次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未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天信仪表银行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募集资金不足,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现金对价。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天信仪表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拥有天信仪表的 100%股权。根据天信仪表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交易作价与上市公司的 2015 年度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 ||||
天信仪表 | 金卡股份 | 占比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
资产总额与成交价格孰高值 | 141,700.00 | 资产总额 | 125,415.02 | 112.98% |
资产净额与成交价格孰高值 | 141,700.00 | 资产净额 | 93,360.55 | 151.78% |
营业收入 | 44,104.20 | 营业收入 | 59,269.96 | 74.41% |
注:天信仪表2015年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低于成交价格,2015年度营业收入来自于模拟财务报表。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二条及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需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前,xxxxxxxx和间接持有公司 48.51%的股权,且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以发行股份 26,270,374 股计算(不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股东 | x次交易前 | x次交易后 | ||||
直接持股 比例 | 间接持股 比例 | 小计 | 直接持股 比例 | 间接持股 比例 | 小计 | |
xx | 22.76% | 11.24% | 34.00% | 19.86% | 9.80% | 29.67% |
施正余 | 5.39% | 9.13% | 14.52% | 4.70% | 7.97% | 12.67% |
公司总股本为 206,270,374 股,本次交易前后xx、xxxxx和间接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合计 | 28.15% | 20.36% | 48.51% | 24.57% | 17.77% | 42.34% |
金卡工程 | 36.34% | - | 36.34% | 31.71% | - | 31.71% |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xx、xxx分别持有金卡工程30.92%和25.12%的股权;上表中xx、xxx间接持股均通过金卡工程持有。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xx、xxxxx和间接持股比例为 42.34%,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天信仪表的股东全部权益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16]93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天信仪表模拟报
表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2,010.22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5,473.17 万元,净资产
账面价值为 16,537.05 万元,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0,212.98 万元,增值额为 3,675.93 万元,增值率为 22.23%;经收益法评估后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3,134.33 万元,增值额为 106,597.28 万元,增值率为
644.60%。
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多出的部分差异系天信仪表在历史年度积累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销售网络优势等要素的综合体现。
基础资产法是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采用一种方法或多种评估方法,根据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价值确定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评估价值,反映的是企业基于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而收益法是在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上计算评估价值的方法,不仅考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等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考虑到各种无形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比如:首先天信仪表具有将领先的技术优势转化为优势产品的能力,公司具有领先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具有数十项工业燃气计量领域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同时公司能够将领先的技术应用于产品中,形成了完整的研发、设计、生产、质控体系;同时,天信仪表与各地
燃气公司客户的稳定的合作关系,天信仪表拥有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和售后支持平台,为产品的安装、调试和在线使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 24 小时不间断点对点快捷服务。公司采用智能售后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了用户需求的快速反应和市场信息快速处理。公司产品已销往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并出口到欧洲、中亚和东南亚等地,产品广泛应用于城市燃气、石油、石化、轻工、冶金、电力、煤炭等行业,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工业燃气计量仪表行业前列。另外,稳定的管理团队等要素也对股东权益价值产生积极的影响。综上,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收益法评估价值能比较客观全面的反映目前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标的资产的定价是以坤元评估对天信仪表 100%股权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谈判,最终确定为 141,700.00 万元。交易定价较评估结果溢价 15.08%,主要原因:虽然收益法评估基于天信仪表未来的盈利水平和经营情况进行企业股权价值评估,但尚未将本次交易完成后天信仪表和金卡股份的经营的协同效应纳入评估过程考量。
上市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智能燃气表及燃气计量管理系统提供商,以软件开发为核心、生产制造为依托,专业从事智能燃气表及燃气计量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致力于为燃气公司提供燃气计量、结算收费、组网传输、在线监测、流量调配的整体解决方案。目前主要产品为智能燃气表及燃气计量管理系统,具体包括 IC 卡智能燃气表和 IC 卡燃气收费管理系统;无线智能燃气表和无线燃气抄表系统;基于物联网技术的 GPRS/CDMA 远程燃气智能控制系统。
天信仪表是国内领先的天然气应用整体解决方案专业服务商,拥有从产业基础(国际一流机械加工设备、精密检测中心,高压环道标准装置)、燃气计量仪表、液体计量仪表、燃气调压设备、天然气管网能量计量与管理系统构架到解决方案的整体设计和制造能力。
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天信仪表 100%股权,上市公司将打开工业燃气计量仪器仪表市场,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形成了良好的互补性,同时天信仪表的销售渠
道和上市公司也具有良好的协同性,能够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天信仪表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融合、市场渠道等方面可形
成良好的协同效应,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具体的协同效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渠道和客户的协同,增加上市公司和天信仪表的销售收入
上市公司和天信仪表的最终销售区域存在较显著的互补性,在上市公司客户尚未覆盖的区域,可以凭借天信仪表的销售渠道优势,打开民用膜式燃气表和其他现有上市公司产品的销售局面,提升上市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反之亦然。通过共享销售渠道和客户群,能够有效提升上市公司和天信仪表的营业收入,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
2、采购和生产的协同,降低上市公司和天信仪表营业成本
虽然上市公司和天信仪表产品属于同一大行业下的不同细分领域,但其产品的部分原材料和零部件相似或相同,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和天信仪表在生产采购过程中将进行融合,采购量的提升有助于降低采购单价,生产过程的整合有利于降低单位产品的制造成本,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3、售后服务的协同,降低上市公司和天信仪表运营成本
上市公司和天信仪表售后服务网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完成整合,整合后的售后服务网络能够同时对上市公司和天信仪表现有客户进行售后服务,网点的增多和服务的统一有助于在保持标准的售后服务水平的同时,降低上市公司和天信仪表售后服务的运营成本,加强客户对上市公司和天信仪表的产品粘性,有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4、技术研发和管理经验的协同
借助上市公司的领先的研发水平和实力及资本市场平台和规范的管理经验,能够提升天信仪表的综合管理水平和研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其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同时天信仪表与美国 GE 公司、德国西克公司等国际同行业品牌公司及浙江大学、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等结成战略联盟,其技术研发和研发成果对上市公司也形成显著的溢出效应,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
综上,考虑未来上市公司收购并整合天信仪表后将产生显著的协同效应,
虽本次交易定价较评估价格有所溢价,但本次交易定价较为合理公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 180,000,000 股,假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暂不考虑配套融资,则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x次交易前 | x次交易后 | ||
持股数 | 股权比例 | 持股数 | 股权比例 | |
金卡工程 | 65,407,100 | 36.34% | 65,407,100 | 31.71% |
xx | 00,000,000 | 22.76% | 40,974,450 | 19.86% |
xx投资 | 17,252,400 | 9.58% | 17,252,400 | 8.36% |
xxx | 9,704,460 | 5.39% | 9,704,460 | 4.70% |
戴意深 | 2,372,190 | 1.32% | 2,372,190 | 1.15% |
xx | - | - | 2,625,690 | 1.27% |
xxx | - | - | 2,423,714 | 1.18% |
其他 47 名交易对方 | 21,220,970 | 10.29% | ||
其他公众投资者 | 44,289,400 | 24.61% | 44,289,400 | 21.47% |
合计 | 180,000,000 | 100.00% | 206,270,374 | 100.00% |
本次交易前xx、xxx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卡工程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化。具体参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之“五、(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不会导致金卡股份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根据金卡股份2014 年年度审计报告、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金卡股份2014、 2015 年度备考审计报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项目 |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 ||
本次交易前 | x次交易后 (备考) | 本次交易前 | x次交易后 (备考) | |
资产总额(万元) | 125,415.02 | 311,948.09 | 115,612.68 | 300,095.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 权益(万元) | 93,360.55 | 174,913.50 | 86,925.37 | 161,153.23 |
营业收入(万元) | 59,269.96 | 103,374.16 | 58,886.95 | 101,910.19 |
营业利润(万元) | 7,914.72 | 16,387.73 | 13,960.87 | 21,356.47 |
利润总额(万元) | 10,395.50 | 18,708.05 | 16,119.58 | 17,418.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万元) | 8,226.93 | 15,114.27 | 13,607.70 | 14,752.16 |
资产负债率 | 20.52% | 41.91% | 19.47% | 44.24% |
每股净资产 | 5.19 | 8.48 | 4.83 | 7.81 |
基本每股收益 | 0.46 | 0.73 | 0.76 | 0.72 |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的整体规模均有所提高,整体资产结构稳定。
资产方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将从本次交易前
的 125,415.02 万元增加至 311,948.09 万元,资产规模增加了 186,533.07 万元,增
长幅度为 148.73%。其中,流动资产由收购前的 66,790.00 万元增加至 106,283.83
万元,非流动资产由交易前的 58,625.02 万元增加至 205,664.25 万元。收购完成
后,由于商誉增加至 136,356.48 万元,因此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由收购前的 2.80%增加至 43.71%。
负债方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将从本次交易前
的 25,731.10 万元增加至 130,752.18 万元,负债规模增加了 105,021.07 万元,增
长幅度为 408.15%。其中,流动负债由交易前的 24,176.18 万元增加至 119,443.90
万元,非流动负债由交易前的 1,554.92 万元增加至 11,308.28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负债总额的增长主要是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对应的其他应付款、天信仪表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预计负债对备考报表的影响,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拟购买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26.93 万元;交
易完成后,2015 年度备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114.27 万元,较本次交易前净利润水平大幅提高,主要系标的公司净利润水平较高,盈利较强所致。
本次交易完成后,xxxx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通过实施本次并购,上市公司进入了工业燃气计量仪器仪表市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提升了上市公司总体盈利能力。
(一)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2016 年 3 月 14 日,本次交易相关方案经德信天合的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2016 年 3 月 14 日,本次交易已经由天信仪表股东会审议通过;
3、2016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已与天信仪表各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协议中已载明本次重组事项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协议即生效;
4、2016 年 3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x次重组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有:
1、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3、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批准前不得实施。
天信仪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合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在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后,利润补偿期合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进行利润补偿。具体补偿措施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 x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二、《利润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份锁定承诺 |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并完成股 | |
xxx等 48 名自然人 | 份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发行结束并完成股份登记 之日起 12 个月后,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后续转增或送股取得的股份)数量的 30%;自发行结束并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后续转增或送股取得的股份)数量的 30%;自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该年度《审计报告》,并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总和 |
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如上市公司确认交易对方无需依据《利润补 | |
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或交易对方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已经全 | |
部履行完毕的,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交易对方各自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全 | |
部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后续转增或送股取得的股份)数量的 40%;上述股份锁定期间,交易对方中任何一个主体若将其各自所持 50%以上的锁定股份进 行质押,需事先取得上市公司书面同意。 | |
二、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xxx等 48 名 |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天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下同)所从事的业务(在工商业用燃气计量仪表业务、家用燃气计量仪表业务、天然气系统解决方案业务上,下同)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不在同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或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利益冲突的相关业务的实体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从事任何可能降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竞争力的行为,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2、在本人(本合伙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如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人(本合伙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本承诺函一经本人(本合伙企业)签署即对本人(本合伙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 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合伙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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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天合投资 | |
管理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 |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xxx等 48 名 | 1、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2、对于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上市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合伙企业负责承担。 5、本承诺函一经本人(本合伙企业)签署即对本人(本合伙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本人(本合伙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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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 | |
四、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关联担保的承诺 |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xxx等 48 名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天信仪表资金的情形;除已经向上市公司披露的,不存在天信仪表为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其他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占用天信仪表的资金,亦不会要求天信仪表为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本人(本合伙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 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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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天信仪表 | x公司为本次重组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证明以及所作的声明、说明、承诺、保证等事项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 |
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 损失的,本公司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 |
xxx等 48 名 | 1、本人(本合伙企业)为本次重组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证明以及所作的声明、说明、承诺、保证等事项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2、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人(本合伙企业)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4、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本合伙企业)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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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拥有拟购买资产股权清晰且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承诺 |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xxx等 48 名 | 1、本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担任县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县(市)直属机关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及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本人所持有的天信仪表股权不会受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本合伙企业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存续的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天信仪表股权不会受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 2、本人(本合伙企业)向天信仪表的出资或受让股权的资金均为合法取得的自有资金且已经足额缴纳,不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形;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天信仪表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存在受任何他方委托持有天信仪表股权的情形;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天信仪表股权未被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优先权或其他限制性权利,亦不存在被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冻结、扣押或执行等强制措施的情形;该等股权按约定完成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人(本合伙企业)以持有的天信仪表股权认购本次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或取得现金对价,不会违反天信仪表的公司章程,也不会受到本人(本合伙企业)此前签署的任何协议、承诺、保证的限制,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不存在任何妨碍或限制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本次交易中将持有的天信仪表股权过户或转移至上市公司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存在任何有效且与天信仪表有关的股权激励计划或类似利益安排。 5、对于天信仪表其他股东将其所持天信仪表股权为本次交易之目的转让给上市公司时,本人(本合伙企业)自愿放弃上述对天信仪表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6、在本人(本合伙企业)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并就天信仪表股权交割完毕前,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不就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天信仪表的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限制性权利,保证天信仪表保持正常、有序、合法经营状态,保证天信仪表不进行 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 |
自然人及宁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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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天合投资 | |
管理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 |
为,保证天信仪表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若天信仪表及 /或其子公司于本次交易前租赁的物业在租赁期xx权属问题无法继续正常使用,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将对天信仪表由此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罚款、停业、寻找替代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确有需要进行与前述事项相关的行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须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7、天信仪表合法设立、有效存续,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天信仪表无法 正常经营的情形。 |
(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
金卡股份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将以公告方式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敦促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网络投票安排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上市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将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人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办法》、《重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重组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损益的归属
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的盈利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增加的净资产归金卡股份所有;标的公司的亏损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减少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以连带责任方式共同向金卡股份或标的公司以现金形式全额补足。交易对方内部按本次交易前各自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应补偿的数额。
(五)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主要假设
(1)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假设公司于 2016 年 6 月底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数量为 26,270,374 股(不考虑配套融资);
(5)假设上市公司 2016 年度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与 2015 年持平;
(6)假设上市公司 2016 年与 2015 年相同,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7)天信仪表 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与 2015
年持平。
(8)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9)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2、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项目 | 2015 年 | 2016 年(预测)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61 |
因此,在上述假设成立的前提下,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当年(2016 年),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不存在低于上年度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3、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1)加速产业整合,优化业务结构
x次交易的标的天信仪表是国内领先的天然气应用整体解决方案专业服务商。通过对天信仪表的收购,公司在现有 IC 卡智能燃气表及其软件系统业务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业务至工业燃气计量表领域,同时获得具备发展潜力的先进技术、优秀的研发团队以及优质的客户资源。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管理优势和天信仪表的产品、技术和市场优势,利用上市公司做为资本融通的平台为天信仪表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推动天信仪表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填补公司产品、业务的空白,优化业务结构,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良性互动,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2)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x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进度按计划执行,并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完善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
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xxxx、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其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xx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承诺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
《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本公司聘请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双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公司股票在停牌前并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况;公司组织相关主体进行的自查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通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未发现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涉嫌重大内幕交易的情形。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而导致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同时,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交易双方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x次交易收购天信仪表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审计报告》,假设 2014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天信仪表 100%股权确认的
商誉为 132,177.00 万元,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中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则本次交易所形成的商誉将会有减值风险,商誉减值将直接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
(三)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x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天信仪表 100%股权,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天信仪表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23,134.33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 16,537.05万元增值 106,597.28 万元,增值率 644.60%。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天信仪表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141,700.00 万元。上述资产的具体评估情况请参见“第六章标的资产评估及定价情况”之“一、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采用基于对天信仪表未来盈利预测的收益法进行评估,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评估假设,未来如果出现宏观经济波动等预期假设之外的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测水平,从而可能出现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因此,标的公司存在未来价值可能低于本次交易作价的风险。
(四)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未来经营环境恶化或标的公司遭遇经营困境,可能导致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数达不到承诺金额,为此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数不足承诺期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了明确可行的补偿条款。根据签订的相关协议,补偿义务人需以现金对公司进行补偿。尽管本次发行股份的解锁安排已经考虑承诺业绩的实现进度,但仍存在补偿义务人无力或不履行相关补偿义务的情况,本次交易存在补偿承诺可能无法执行的违约风险。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双方同意利润承诺期为 2016 年、
2017 年、2018 年;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利润承诺期的合计净利润数不低
于 3 亿元;如标的公司在利润承诺期的实际净利润总和不足承诺净利润总和的 90%(不含本数),则交易对方金卡股份进行补偿,应补偿现金金额=承诺净利润总和-实际净利润总和;如标的公司在利润承诺期的实际净利润总和高于承诺净利润总和的 90%(含本数),则视为交易对方完成其利润承诺,交易对方无须向金卡股份进行补偿。
因此,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不达标需补偿给上市公司最大金额为利润承诺期的合计净利润数 3 亿元,占本次交易对价(14.17 亿元)的比例为 21.17%。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补偿存在未覆盖全部交易对价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天信仪表银行借款。
如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则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现金支付压力,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募集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七)整合风险
x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公司与天信仪表需在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融合。公司能否顺利实现相关业务规模的扩张、达到预期整合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未能顺利整合,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管理效率降低,从而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1、德莱赛方面与天信仪表之合作情况
报告期内,德莱赛方面为天信仪表重要供应商。采用德莱赛方面供应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对应的销售收入及占报告期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名称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采用德莱赛方面供应的原材料生产的 产品对应的销售收入 | 16,018.65 | 18,500.19 |
报告期收入 | 44,104.20 | 43,023.24 |
占 比 | 36.32% | 43.00% |
根据天信仪表与德莱赛方面签署的《销售产品和服务的条款和条件》,双方约定“若天信仪表投票权发生超过百分之五十之所有权改变或天信仪表控制权益发生任何改变时,天信仪表应立即通知德莱赛;如果天信仪表未能按此规定行事或德莱赛反对该等变更,则德莱赛可(a)终止合同,(b)要求买方提供确保履行的充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面),和/或者(c)就德莱赛的保密信息制定特别控制措施”。
天信仪表已通知德莱赛方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并与德莱赛方面充分沟通,重组完成后天信仪表将成为金卡股份全资子公司,金卡股份作为上市公司,资金实力及信誉度更高,更有利于天信仪表与德莱赛方面的合作,不存在与《销售产品和服务的条款和条件》中的相关条款相冲突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完成后,德莱赛方面会对金卡股份进行审核,在审核期间不会对天信仪表相关产品销售产生重大影响。
1)根据德莱赛方面(即美国德莱赛公司)在中国境内为标的公司(天信仪表)供应原材料签署的《销售产品和服务的条款和条件》,本次交易完成后,德莱赛方面会对天信仪表实际控制人变更后是否继续向天信仪表供应原材料进行正式审核,预计审核时间为 2 个月。
2)天信仪表与德莱赛方面的合作自 1999 年开始,多年来保持了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对标的公司相关产品销售产生重大影响。德莱赛方面在中国境内为天信仪表供应原材料签署的《销
售产品和服务的条款和条件》未终止,双方的业务合作未出现任何不利情况;德莱赛方面已委托独立第三方对金卡股份进行初步尽职调查并开具确认知悉标的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知晓函;天信仪表原材料库存充足,日常备货可满足 3个月销售周期,同时天信仪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备货量。
3)天信仪表集聚了自动化仪表、电子、机械、计算机软件、流体力学等专
业人才,构筑了完善的人才队伍。公司研究并制造了一系列拥有自主产权、国际先进的自动化仪器仪表产品,并获得了近 30 项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参与了 8 项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及规程的制订。公司自主研发的 TYL 型气体腰轮流量计和 TBQM 型气体涡轮流量计获得欧盟认证(B+D 模块)和 PED(压力设备指
令)认证。TBQM 型气体涡轮流量计和 FC-I 型流量计算机通过了中石油油气管道
国产化设备项目的验收,同时被国家能源局、中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和中机联评价为“其技术指标达到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德莱赛方面对金卡股份的审核期间不会对天信仪表相关产品销售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交易完成后供应商变更的风险分析
德莱赛方面在中国境内为标的公司供应原材料签署了《销售产品和服务的条款和条件》,未约定其为标的公司独家供应罗茨表。
德莱赛方面不再为天信仪表供应原料而直接销售同类产品的可能性较低: 1)天信仪表已与德莱赛方面自 1999 年即开始业务合作,双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天信仪表向最终客户销售的产品不等同于德莱赛方面提供的罗茨表,罗茨表仅为工业用燃气表的核心部件,除该罗茨表外,工业燃气表的硬件还包括表头、IC 卡控制器、脉冲发生器等,以及嵌入式软件、燃气公司用燃
气系统平台软件等,研发嵌入式软件、系统平台软件和其他配件也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先进的制造工艺,仅凭借罗茨表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3)我国工业燃气计量仪器仪表行业已经形成了以天信仪表、浙江苍南仪表厂为主要厂商的竞争格局,德莱赛方面未建设起工业燃气表所需的销售渠道和售后维护网络。综上,德莱赛方面通过直接销售产品打破该竞争格局的可能性较低。
天信仪表对外销售产品中,涉及德莱赛方面供应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主要是气体罗茨流量计。目前天信仪表自主研发的 TYL 型气体腰轮流量计已获得欧盟认证,产品性能已达到采用德莱赛方面供应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性能水平,即使未来德莱赛方面不再为天信仪表供应原材料,天信仪表可以采用国产原材
料实现相应的产品生产、销售,不会对天信仪表的产品销售产生重大影响。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莱赛方面并未反对该等变更,双方仍在履行《销售产品和
服务的条款和条件》。但若本次交易完成后,德莱赛方面终止《销售产品和服务的条款和条件》,天信仪表存在重要供应商变更的风险。
金卡股份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若本次交易过程中或本次交易完成后德莱赛方面终止与标的公司签署的上述合同及合作,则交易对方应承担因前述合作终止事项对标的公司造成损失的补偿义务,但因前述合作终止事项交易对方承担的损失补偿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燃气计量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标的公司业务发展受宏观经济和燃气行业发展状况的影响较大,因此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天信仪表主要产品技术含量较高,一直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随着燃气表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有可能被迫采取降价销售的营销策略。因此,存在由于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产品毛利率水平下降的风险。
天信仪表对联信小贷担保金额为 1.1 亿,其中未偿还本金金额为 6,750 万元,
占天信仪表截至 2015 年末净资产比例较高,如未来联信小贷无法偿还前述担保对应的借款,天信仪表将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本次交易协议约定,交易对方本次交易获得的部分股权将予以质押,且部分现金对价暂不支付,以保证上市公司不致因上述担保而遭受损失。具体参见“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虽然采取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的措施,但上市公司仍存在因上述担保而承担一定损失的风险。
核心管理人员及专业人才是标的公司经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是保持和提升标的公司竞争力的关键要素。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对优秀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专业人才的流动难以避免。人员流失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和业务
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虽然标的公司核心人员已就任期及竞业禁止进行了承诺,但是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标的公司出现核心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情形,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资本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本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x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第十二章风险因素”,并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天信仪表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113
四、天信仪表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17
五、天信仪表的组织架构及人员结构 118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21
七、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23
八、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29
九、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评估、股权交易、增资及改制的情况 154
十、天信仪表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55
十一、标的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剥离情况 157
十二、标的资产的其他事项 167
第五章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169
一、天信仪表的评估基本情况 169
二、收益法评估的具体情况 170
三、评估其他事项的说明 188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的分析
....................................................................................................................189
第六章 发行股份情况 198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198
二、本次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198
三、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205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206
五、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 207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安排的分析 207
第七章 x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29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229
二、《利润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240
第八章 x次交易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分析 243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43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246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问题与解答》相关要求的说明 249
四、上市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250
五、上市公司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发行证券的情形 252
六、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253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54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254
二、本次交易购买资产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60
三、标的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269
四、拟购买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272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分析 285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291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292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294
一、标的公司模拟财务报表 294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303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308
一、天信仪表的关联交易及必要性、定价公允性 308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311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313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 31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317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319
三、其他风险 323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324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24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324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324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326
五、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发生的资产交易 329
六、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329
七、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情况说明 333
八、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三条适用意见的有关规定 334
九、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334
十、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出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339
第十四章 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340
一、独立董事意见 340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341
三、法律顾问意见 341
第十五章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证券服务机构 343
一、独立财务顾问 343
二、法律顾问 343
三、审计机构 343
四、资产评估机构 344
第十六章 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345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45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346
法律顾问声明 347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348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349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350
一、备查文件目录 35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 350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名词 | ||
金卡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股票代码:300349 |
天信仪表 | 指 | 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2016年2 月由天信集团分立后存续公司 |
天信集团(天信仪表前身) | 指 | 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前),2008年9月由天 信有限更名 |
天信有限 | 指 | 浙江天信仪表有限公司,天信仪表前身,成立于1998 年 10 月,曾用名天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天信管理 | 指 | 浙江天信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6 年 2 月由天 信集团分立后新设公司 |
金卡工程 | 指 | 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xx投资 | 指 | 石河子xx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福州创瑞 | 指 | 福州创瑞天然气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德国子公司/MI | 指 | 美特格瑞投资有限公司/MetregInvestmentGmbH |
MT 公司 | 指 | MetregTechnologiesGmbH,MI 公司的子公司 |
MS 公司 | 指 | MetregSolutionsGmbH,MI 公司的子公司 |
联信小贷 | 指 | 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天信咨询 | 指 | 苍南天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天信科技 | 指 | 浙江天信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
天信汽车 | 指 | 苍南天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天信置业 | 指 | 温州天信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天信 | 指 | 上海天信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标的资产 | 指 | 天信仪表100%股权 |
德信天合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信天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天信仪表股东 |
xxx等48名自然人 | 指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 | ||
xx对方 | 指 | xxx等48名自然人和德信天合 |
德莱赛方面 | 指 | General Electric International, Inc.(“通用公司”) 和 Dresser, Inc.(“德莱赛”) |
备考审计报告 | 指 | 中汇会审[2016]0346号审计报告 |
备考财务报表 | 指 | 中汇会审[2016]0346号审计报告对应的财务报表 |
模拟审计报告 | 指 | 中汇会审[2016]0345号审计报告 |
模拟财务报表 | 指 | 中汇会审[2016]0345号审计报告对应的财务报表 |
法律意见书 | 指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法律意见书 |
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 告书 | 指 | 坤元评报[2016]93号资产评估报告 |
德邦证券 | 指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浩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中汇会计师 | 指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坤元评估 | 指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重组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 指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若干问题的规定》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 |
《26号文》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
《问题与解答》 | 指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 关规定>的问题与解答》 |
《公司章程》 | 指 |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指导意见》 | 指 |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金卡股份与交易对方于2016年3月14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 |
《利润补偿协议》 | 指 | 金卡股份与交易对方于2016年3月14日签署的附生 效条件的《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利润补偿协议》 |
本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 指 |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
最近两年、报告期 | 指 | 2014年、2015年 |
最近两年年末 | 指 |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专业名词 | ||
气体腰轮(罗茨)流量计 | 指 | 气体腰轮(罗茨)流量计是集流量、温度、压力检测功能于一体,并能进行温度、压力自动补偿的新一代流量计,该流量计基于容积式测量原理,用于精确计量流经封闭管道的气体总量。已大量应用于 城市燃气和工业气体流量计量与检测等领域。 |
气体涡轮流量计 | 指 | 气体涡轮流量计是一种精密流量测量仪表,与相应的流量积算仪表配套可用于测量流量和总量。气体涡轮流量计广泛用于石油、化工、冶金、科研等领 域的计量、控制系统。 |
气体旋进流量计 | 指 | 气体旋进流量计集旋进流量传感器和流量积算仪于一体,可测量气体工况流量和总量,可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等工业行业的气体流量及体积计 量和检测。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章 x次交易概述
1、进一步拓展燃气计量仪表业务是公司既定的战略
2013 年 3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加快推进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指出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是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源头,对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现代国防建设、保障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发达工业国家都把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技术列为国家发展战略。随着传感技术、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和现场总线技术的快速发展,采用新材料、新机理、新技术的传感器与仪器仪表实现了高灵敏度、高适应性、高可靠性;嵌入式、微型化、模块化、智能化、集成化、网络化成为行业新的发展趋势。
未来 5-15 年,是我国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充分利用业已形成的较为完备的技术体系、制造体系和配套供应体系,转变产业发展思路和观念,推动从硬件加软件的“生产型制造”向应用服务加提供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金卡股份智能燃气表主要应用于民用住宅,根据公司既定的发展规划,公司计划有选择性地并购一些智能化仪器仪表行业中的,与公司自身发展目标相符合,具有一定的技术、市场互补性的优秀企业,逐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天信仪表是国内领先的天然气应用整体解决方案专业服务商,拥有从产业基础(国际一流机械加工设备、精密检测中心,高压环道标准装置)、燃气计量仪表、燃气调压设备、天然气管网能量计量与管理系统构架到解决方案的整体设计和制造能力。通过并购天信仪表,公司将打开工业燃气计量仪器仪表市场,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了良好的互补性,同时天信仪表的销售渠道、技术水平和公司也
具有良好的协同性,能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政府政策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措施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证监会等十二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 号)提出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提出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场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拓宽并购融资渠道,丰富并购支付方式。尊重企业自主决策,鼓励各类资本公平参与并购,破除市场壁垒和行业分割,实现公司产权和控制权跨地区、跨所有制顺畅转让。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中国银监会等四部委 2015 年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升资本市场效率和活力。
3、并购重组是上市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选择
公司上市后积极利用资本平台为公司带来的品牌效应和资源优势,积极向主营业务相关领域进行横向和纵向拓展,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资本市场为并购提供了股份支付等多样化的并购支付手段,为公司对外扩张创造了有利条件,使公司有能力收购其他具有比较优势的公司。公司希望能够有效借助资本市场手段,并购具有产品优势、技术优势和竞争实力的同行业公司,实现公司的跨越式成长。
公司将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实现规模扩张,以快速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通过并购并有效整合具有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市场优势的相关行业企业是公司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
x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从主营 IC 卡智能燃气表及系统软件、燃气销售等业务进一步拓展至工业燃气计量仪器仪表市场领域。通过本次交易,优化公司现有产品及业务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xxxx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现了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天信仪表的业务发展,提升其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信仪表工业燃气计量仪表的技术优势及市场渠道与公司现有技术和业务互相补充,可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提升各自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1、2016 年 3 月 14 日,本次交易相关方案经德信天合的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2016 年 3 月 14 日,本次交易已经由天信仪表股东会审议通过;
3、2016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已与天信仪表各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协议中已载明本次重组事项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协议即生效;
4、2016 年 3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x次重组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有:
1、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3、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批准前不得实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以下部分组成: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1、交易对方
x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德信天合及xxx等 48名自然人。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之“一、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2、拟购买资产
天信仪表 100%股权。
3、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及评估情况
x次交易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天信仪表的股东全部权益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确定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最终结果。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9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天信仪表模拟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2,010.22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5,473.17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6,537.05
万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0,212.98 万元,增值额为
3,675.93 万元,增值率为 22.23%;经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3,134.33 万元,增值额为 106,597.28 万元,增值率为 644.60%。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天信仪表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141,700.00
万元。
4、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x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即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除权除息后)的 90%,即 27.84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5、发行股票及现金支付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向xxx等 48 名自然人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信天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天信仪表 100%的股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天信仪表交易价格为 141,700.00 万元,其中
发行股份支付 73,136.72 万元,现金支付 68,563.28 万元。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发行股票及现金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交易对方 | 交易对价总金额 (万元) | 现金对价金额 (万元) | 股份对价金额 (万元) | 股份对价数量 (股) |
xxx | 11,620.90 | 4,873.28 | 6,747.62 | 2,423,714 |
xxx | 9,371.72 | 4,685.86 | 4,685.86 | 1,683,139 |
xx | 7,872.22 | 562.30 | 7,309.92 | 2,625,690 |
xxx | 7,122.49 | 5,248.15 | 1,874.34 | 673,254 |
xxx | 6,560.19 | 1,874.34 | 4,685.85 | 1,683,136 |
xxx | 6,560.19 | 3,936.11 | 2,624.08 | 942,557 |
xxx | 0,000.00 | 1,312.04 | 4,498.41 | 1,615,808 |
xxx | 5,060.71 | 1,499.47 | 3,561.24 | 1,279,181 |
xxx | 4,873.28 | 3,936.11 | 937.17 | 336,627 |
xxx | 4,123.54 | 2,061.77 | 2,061.77 | 740,578 |
xx | 3,936.11 | 1,874.34 | 2,061.77 | 740,578 |
xxx | 3,748.68 | 1,874.34 | 1,874.34 | 673,254 |
xxx | 3,373.81 | 937.17 | 2,436.64 | 875,230 |
xxx | 3,373.81 | 2,061.77 | 1,312.04 | 471,279 |
xxx | 0,000.00 | - | 2,811.51 | 1,009,881 |
xxx | 2,811.51 | 2,249.21 | 562.30 | 201,976 |
xxx | 2,624.07 | 562.30 | 2,061.77 | 740,578 |
xxx | 2,155.49 | 1,030.89 | 1,124.60 | 403,951 |
xxx | 2,249.21 | 749.74 | 1,499.47 | 538,603 |
xxx | 0,000.00 | 1,499.47 | 749.74 | 269,303 |
xxx | 0,000.00 | 1,312.04 | 937.17 | 336,627 |
xxx | 2,061.77 | 749.73 | 1,312.04 | 471,279 |
xxx | 2,061.77 | 1,499.47 | 562.30 | 201,976 |
xxx | 1,874.34 | 937.17 | 937.17 | 336,627 |
xxx | 0,000.00 | 1,499.47 | 374.87 | 134,652 |
xxx | 1,874.34 | 1,124.60 | 749.74 | 269,303 |
xxx | 1,686.90 | 562.30 | 1,124.60 | 403,951 |
xxx | 1,686.90 | 1,686.90 | - | - |
xxx | 1,499.47 | 749.73 | 749.74 | 269,303 |
xxx | 1,499.47 | 749.73 | 749.74 | 269,303 |
xx由 | 1,124.60 | 749.73 | 374.87 | 134,652 |
xxx | 1,124.60 | - | 1,124.60 | 403,951 |
xxx | 1,124.60 | - | 1,124.60 | 403,951 |
xxx | 1,124.60 | 749.73 | 374.87 | 134,652 |
xxx | 1,124.60 | 562.30 | 562.30 | 201,976 |
xxx | 1,124.60 | - | 1,124.60 | 403,951 |
xxx | 1,124.60 | - | 1,124.60 | 403,951 |
xxx | 1,124.60 | 562.30 | 562.30 | 201,976 |
xxx | 1,124.60 | 562.30 | 562.30 | 201,976 |
范超美 | 937.17 | 937.17 | - | - |
林扬根 | 937.17 | 937.17 | - | - |
缪建胜 | 937.17 | - | 937.17 | 336,627 |
xxx | 937.17 | - | 937.17 | 336,627 |
xxx | 000.00 | 281.15 | 281.15 | 100,988 |
陶朝建 | 562.30 | 187.43 | 374.87 | 134,652 |
叶维六 | 374.87 | - | 374.87 | 134,652 |
xxx | 374.87 | 187.43 | 187.44 | 67,328 |
xx养 | 187.43 | 56.23 | 131.20 | 47,126 |
德信天合 | 9,090.54 | 9,090.54 | - | - |
合计 | 141,700.00 | 68,563.28 | 73,136.72 | 26,270,374 |
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锁定期
(1)本次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并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
方式转让;自发行结束并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后续转增或送股取得的股份)数量的 30%;自发行结束并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后续转增或送股取得的股份)数量的 30%;自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该年度《审计报告》,并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总和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如上市公司确认交易对方无需依据《利润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或交易对方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的,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交易对方各自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后续转增或送股取得的股份)数量的 40%;上述股份锁定期间,交易对方中任何一个主体若将其各自所持 50%以上的锁定股份进行质押,需事先取得上市公司书面同意。
(2)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锁定期承诺函。
(3)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减持时需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x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符合中国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支付现金对价 | 68,563.28 |
2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21,436.72 |
3 | 偿还天信仪表银行借款 | 10,000.00 |
合计 | 100,000.00 |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万元,未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天信仪表银行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募集资金不足,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现金对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 180,000,000 股,假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暂不考虑配套融资,则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x次交易前 | x次交易后 | ||
持股数 | 股权比例 | 持股数 | 股权比例 | |
金卡工程 | 65,407,100 | 36.34% | 65,407,100 | 31.71% |
xx | 00,000,000 | 22.76% | 40,974,450 | 19.86% |
股东名称 | x次交易前 | x次交易后 | ||
持股数 | 股权比例 | 持股数 | 股权比例 | |
xx投资 | 17,252,400 | 9.58% | 17,252,400 | 8.36% |
xxx | 9,704,460 | 5.39% | 9,704,460 | 4.70% |
戴意深 | 2,372,190 | 1.32% | 2,372,190 | 1.15% |
xx | - | - | 2,625,690 | 1.27% |
xxx | - | - | 2,423,714 | 1.18% |
其他 47 名交易对方 | 21,220,970 | 10.29% | ||
其他公众投资者 | 44,289,400 | 24.61% | 44,289,400 | 21.47% |
合计 | 180,000,000 | 100.00% | 206,270,374 | 100.00% |
本次交易前xx、xxx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卡工程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化。具体参见本节后述“五、(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不会导致金卡股份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项目 |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 ||
本次交易前 | x次交易后 (备考) | 本次交易前 | x次交易后 (备考) | |
资产总额(万元) | 125,415.02 | 311,948.09 | 115,612.68 | 300,095.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 权益(万元) | 93,360.55 | 174,913.46 | 86,925.37 | 161,153.19 |
营业收入(万元) | 59,269.96 | 103,374.16 | 58,886.95 | 101,910.19 |
营业利润(万元) | 7,914.72 | 16,387.73 | 13,960.87 | 21,356.47 |
利润总额(万元) | 10,395.50 | 18,708.05 | 16,119.58 | 17,418.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万元) | 8,226.93 | 15,114.27 | 13,607.70 | 14,752.16 |
根据金卡股份2014 年年度审计报告、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金卡股份2014、 2015 年度备考审计报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资产负债率 | 20.52% | 41.91% | 19.47% | 44.24% |
每股净资产 | 5.19 | 8.48 | 4.83 | 7.81 |
基本每股收益 | 0.46 | 0.73 | 0.76 | 0.72 |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的整体规模均有所提高,整体资产结构稳定。
资产方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将从本次交易前
的 125,415.02 万元增加至 311,948.09 万元,资产规模增加了 186,533.07 万元,增
长幅度为 148.73%。其中,流动资产由收购前的 66,790.00 万元增加至 106,283.83
万元,非流动资产由交易前的 58,625.02 万元增加至 205,664.25 万元。收购完成
后,由于商誉增加至 136,356.48 万元,因此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由收购前的 2.80%增加至 43.71%。
负债方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将从本次交易前
的 25,731.10 万元增加至 130,752.18 万元,负债规模增加了 105,021.07 万元,增
长幅度为 408.15%。其中,流动负债由交易前的 24,176.18 万元增加至 119,443.90
万元,非流动负债由交易前的 1,554.92 万元增加至 11,308.28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负债总额的增长主要是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对应的其他应付款、天信仪表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预计负债对备考报表的影响,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拟购买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26.93 万元;交易完成后,2015 年度备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114.27 万元,较本次交易前净利润水平大幅提高,主要系标的公司净利润水平较高,盈利较强所致。
本次交易完成后,xxxx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通过实施本次并购,上市公司进入了工业燃气计量仪器仪表市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提升了上市公司总体盈利能力。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x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x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天信仪表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拥有天信仪表的 100%股权。根据天信仪表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交易作价与上市公司的 2015 年度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 ||||
天信仪表 | 金卡股份 | 占比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
资产总额与成交价格孰高值 | 141,700.00 | 资产总额 | 125,415.02 | 112.98% |
资产净额与成交价格孰高值 | 141,700.00 | 资产净额 | 93,360.55 | 151.78% |
营业收入 | 44,104.20 | 营业收入 | 59,269.96 | 74.41% |
注:天信仪表2015年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低于成交价格、2015年度营业收入来自于模拟财务报表。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二条及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需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x次交易前,xxxxxx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48.51%的股权,且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以发行股份 26,270,374 股计算(不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股东 | x次交易前 | x次交易后 | ||||
直接持股 比例 | 间接持股 比例 | 小计 | 直接持股 比例 | 间接持股 比例 | 小计 | |
xx | 22.76% | 11.24% | 34.00% | 19.86% | 9.80% | 29.67% |
公司总股本为 206,270,374 股,本次交易前后xx、xxxxx和间接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施正余 | 5.39% | 9.13% | 14.52% | 4.70% | 7.97% | 12.67% |
合计 | 28.15% | 20.36% | 48.51% | 24.57% | 17.77% | 42.34% |
金卡工程 | 36.34% | - | 36.34% | 31.71% | - | 31.71% |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xx、xxx分别持有金卡工程30.92%和25.12%的股权;上表中xx、xxx间接持股均通过金卡工程持有。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xx、xxxxx和间接持股比例为 42.34%,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第二章 上市公司情况
中文名称 |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GOLDCARDHI-TECHCO.,LTD.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 261 号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乔街 158 号 |
注册资本 | 18,000.00 万元 |
经营范围 | 电子设备及电子元器件、燃气设备、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法定代表人 | xx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金卡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349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0 |
传真电话 | 0000-00000000 |
邮政编码 | 310018 |
电子邮箱 |
金卡股份是由乐清xx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以截至 2009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
净资产 26,869,532.96 元为基数,按 1.07478:1 比例折为 2,500 万股,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 “中汇会验[2009]1514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依法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注册号为 33038200008593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的发起人为2 名法人股东和3 名自然人股东,发起设立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 | 60.00% |
xx | 600.00 | 24.00% |
乐清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 | 8.00% |
施正余 | 175.00 | 7.00% |
戴意深 | 25.00 | 1.00% |
合计 | 2,500.00 | 100.00% |
2010 年 11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至 3,130 万元,
由xxxx、xx、xxx、戴意深以 2 元/股的价格同比例认购新股 630 万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9 日,股份公司收到xxxx 400 万元、xx 700 万元、
xxx 100 万元、戴意深 60 万元,增资款共计人民币 1,260 万元。2010 年 12
月 13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此次增资出具了“中汇会验(2010)
2045”号《验资报告》。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 | 47.92% |
杨斌 | 950.00 | 30.35% |
乐清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00.00 | 12.78% |
施正余 | 225.00 | 7.19% |
戴意深 | 55.00 | 1.76% |
合计 | 3,130.00 | 100.00% |
2011 年11 月,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公司拟以2010
年12 月31 日的股份总数31,300,000 股为基数,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送4.377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2,156.55 | 47.92% |
股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增加注册资本 13,700,000 元,2011 年 11 月 23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此次增资出具了“中汇会验(2011)2596”号《验资报告》。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更为:
xx | 0,000.00 | 30.35% |
乐清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75.08 | 12.78% |
施正余 | 323.48 | 7.19% |
戴意深 | 79.07 | 1.76% |
合计 | 4,500.00 | 100.00% |
2012 年 7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证监许可[2012]979 号”
文件,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2012 年 8 月 17 日,经深交所“深证上[2012]270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
项目 | 股东名称 | x次发行后 |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2,156.55 | 35.94% |
xx | 0,000.00 | 22.76% | |
乐清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 | 575.08 | 9.58% | |
施正余 | 323.48 | 5.39% | |
戴意深 | 79.07 | 1.32% | |
小计 | 4,500.00 | 75.00% | |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 450.00 | 7.50% |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 1,050.00 | 17.50% | |
小计 | 1,500.00 | 25.00% | |
合计 | 6,000.00 | 100.00% |
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增加至 6,00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201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实施了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 6,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3,0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9,000
股,上述出资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汇会验[2013]2119 号
《验资报告》验证。
201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实施了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 9,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9,0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8,000 万股,上述增资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
[2014]184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已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xxxxxx,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动。
(一)控股股东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 291 号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512 万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7 月 24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382000011026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机械工程研发;对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xxxxxx。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图为: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智能燃气表及燃气计量管理系统提供商,以软件开发为核心、生产制造为依托,专业从事智能燃气表及燃气计量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致力于为燃气公司提供燃气计量、结算收费、组网传输、在线监测、流量调配的整体解决方案。目前主要产品为智能燃气表及燃气计量管理系统,具体包括 IC 卡智能燃气表和 IC 卡燃气收费管理系统;无线智能燃气表和无线燃气抄表系统;基于物联网技术的 GPRS/CDMA 远程燃气智能控制系统。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资产总计 | 125,415.02 | 115,612.68 |
负债合计 | 25,731.10 | 22,509.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 | 93,360.55 | 86,925.37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营业收入 | 59,269.96 | 58,886.95 |
利润总额 | 10,395.50 | 16,119.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26.93 | 13,607.70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75.18 | 8,104.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42.37 | -9,553.0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3.67 | -1,020.3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630.87 | -2,468.92 |
项目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 5.19 | 4.83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0.52% | 19.47% |
每股收益(元) | 0.46 | 0.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14% | 16.90% |
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八、最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第三章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陈开云 | 410.0525 | 8.20% |
2 | 张和钦 | 231.4815 | 4.63% |
3 | xxx | 330.6878 | 6.61% |
4 | xx | 277.7777 | 5.56% |
5 | 叶朋 | 138.8889 | 2.78% |
6 | 阮文弟 | 119.0476 | 2.38% |
7 | 范超美 | 33.0688 | 0.66% |
8 | 郑国华 | 52.9101 | 1.06% |
9 | 黄雪玲 | 19.8413 | 0.40% |
10 | 黄茂兆 | 66.1375 | 1.32% |
11 | xx养 | 6.6137 | 0.13% |
12 | 方嘉濂 | 59.5238 | 1.19% |
13 | 陈爱民 | 59.5238 | 1.19% |
14 | 颜海波 | 76.0582 | 1.52% |
15 | 陶朝建 | 19.8413 | 0.40% |
16 | xxx | 231.4815 | 4.63% |
17 | 沈华书 | 132.2751 | 2.65% |
18 | 范煌辉 | 251.3227 | 5.03% |
19 | xxx | 00.0000 | 1.59% |
20 | 王焕泽 | 205.0265 | 4.10% |
21 | 许庆榆 | 92.5925 | 1.85% |
22 | 洪新雄 | 39.6825 | 0.79% |
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对方系天信仪表的全体股东,分别为xxx等 48名自然人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信天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天信仪表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23 | xxx | 39.6825 | 0.79% |
24 | xx由 | 39.6825 | 0.79% |
25 | 叶维六 | 13.2275 | 0.26% |
26 | 郑宗设 | 13.2275 | 0.26% |
27 | 潘友艺 | 79.3651 | 1.59% |
28 | xxx | 33.0688 | 0.66% |
29 | 许修峰 | 39.6825 | 0.79% |
30 | xxx | 33.0688 | 0.66% |
31 | 叶宝珠 | 66.1375 | 1.32% |
32 | 陈诗喜 | 52.9101 | 1.06% |
33 | 黄朝财 | 99.2064 | 1.98% |
34 | xxx | 66.1375 | 1.32% |
35 | xxx | 39.6825 | 0.79% |
36 | 周中恩 | 39.6825 | 0.79% |
37 | 陈永勤 | 145.5026 | 2.91% |
38 | xxx | 00.0000 | 1.59% |
39 | 曾云杰 | 39.6825 | 0.79% |
40 | 杨建中 | 171.9576 | 3.44% |
41 | xxx | 39.6825 | 0.79% |
42 | 何必胜 | 178.5715 | 3.57% |
43 | xxx | 72.7513 | 1.46% |
44 | xxx | 39.6825 | 0.79% |
45 | xxx | 99.2064 | 1.98% |
46 | 廖宝成 | 72.7513 | 1.46% |
47 | 谢丙峰 | 119.0476 | 2.38% |
48 | 林扬根 | 33.0688 | 0.66% |
49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信天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320.7672 | 6.42%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56******35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董事长、联信小贷董事长、天信置业董事长、上海天信董事长、天信管理董事长。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44******92 |
住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 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副董事长、天信管理副董事长。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55******99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董事兼总经理、天信科技董事长、天信置业董事、天信咨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天信总经理、天信管理董事兼总经理。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88******36 |
住所 | 杭州市江干区******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财务部副经理兼监事、天信管理监事。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1061965******10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董事兼副总裁、天信科技董事、上海天信董事、天信管理董事。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50******12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上海天信董事。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0******06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上海天信监事、天信置业监事。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47******19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霞关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处于退休反聘状态,任职xxx仪表。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5******0X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品质部经理。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56******53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处于退休状态,未担任任何职务。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养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1261968******14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章钦养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销售部经理。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养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38******98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处于退休状态,未担任任何职务。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2107111965******38 |
住所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富都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处于退休状态,未担任任何职务。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72******91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任职xxx仪表。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73******14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副总工兼研发中心总监。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2******97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镇****** |
通讯地址 | 西安市未央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区域销售经理兼董事、上海天信董事、天信管理董事。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4******91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马站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 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任职xxx仪表。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54******16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奉贤西渡工业园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董事、天信置业董事、上海天信董事、天信管理董事。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xx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3******16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区域销售经理。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5******76 |
住所 | 上海普陀区江宁路****** |
通讯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二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区域销售经理、天信置业监事。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曾用名) | xxx(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71******14 |
住所 | 上海市松江区莘松路****** |
通讯地址 | 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西宁天信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控制的企业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万元) | 权益比例 |
1 | 西宁天信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 2009 年 12 月 | 青海 省 西宁市 | 计量仪表、调压设备销 售 | 50 | 60% |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77******01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业务经理。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3******33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新疆库尔勒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区域销售经理、建阳市青峰天然气公司董事。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由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49******19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马站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由最近三年处于退休状态,未担任任何职务。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由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72******33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叶维六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科技副总经理。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六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曾用名) | xx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73******12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任职xxx仪表。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4******91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副总工兼监事、上海天信监事、天信管理监事。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71******5X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区域销售经理。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208301976******57 |
住所 | 南京市白下区******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中山东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区域销售经理。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9******9X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 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采购部经理。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2******07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马站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叶宝珠最近三年任职xxx仪表,于2015年2月退休。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叶宝珠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71******14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车间主任。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曾用名) | xxx(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45******91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马站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上海天信董事。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522241968******16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任职xxx仪表。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0******18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任职xxx仪表。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曾用名) | xxx(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70******9X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 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任职xxx仪表。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71******13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董事兼北京办事处总经理、天信管理董事、天信置业监事。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xx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0******11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蒲城乡******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任职xxx仪表。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4******1X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车间主任。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61963******11 |
住所 | 成都市武侯区****** |
通讯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马鞍街******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成都申达经贸有限公司经理。
3、控制的企业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万元) | 权益比例 |
1 | 成都申达经贸有限公司 | 1997 年 1 月 | 四川省成 都市 | 批发零售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配 件 | 150 | 43.33% |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54******11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合肥旺信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监事。
3、控制的企业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万元) | 权益比例 |
1 | 合肥旺信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2012 年 3 月 | 安徽省合 肥市 | 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电力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及配件代理、销售、 咨询 | 50 | 40% |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61962******12 |
住所 | 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街****** |
通讯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马鞍街******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董事、上海天信董事、成都申达经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信管理董事。
3、控制的企业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万元) | 权益比例 |
1 | 成都申达经贸有限公司 | 1997 年 1 月 | 四川省成 都市 | 批发零售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配 件 | 150 | 46.67% |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61961******28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广西省北海市银海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处于退休状态,未担任任何职务。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79******47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任职xxx仪表。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1、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2******16 |
住所 | 上海市静安区长寿路******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濮阳市黄河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区域销售经理。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xx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57******9X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荣月大街******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区域销售经理。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3******15 |
住所 | 上海市卢湾区xxx路****** |
通讯地址 | 大庆市让胡路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区域销售经理。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0、基本情况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71******35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 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2、最近三年的执业和职务
xxx最近三年处于退休状态,未担任任何职务。
3、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xxx不存在控制的企业。
(四十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信天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信天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 | 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601 室 |
主要办公地点 | 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 3468 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甘先德 |
认缴出资额 | 327.18 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号 | 91330206MA281AL98W |
经营范围 | 企业投资及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项目投资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合伙人出资份额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甘先德 | 普通合伙人 | 33.73 | 10.31% |
2 | 仇x | 有限合伙人 | 67.46 | 20.62% |
3 | 万青松 | 有限合伙人 | 33.73 | 10.31% |
4 | xxx | 有限合伙人 | 33.73 | 10.31% |
5 | xxx | 有限合伙人 | 33.73 | 10.31% |
6 | xxx | 有限合伙人 | 16.87 | 5.15% |
7 | xxx | 有限合伙人 | 13.49 | 4.12% |
8 | xxx | xx合伙人 | 13.49 | 4.12% |
9 | xxx | 有限合伙人 | 13.49 | 4.12% |
10 | xxx | 有限合伙人 | 13.49 | 4.12% |
11 | xxx | 有限合伙人 | 13.49 | 4.12% |
12 | 曾韩谦 | 有限合伙人 | 13.49 | 4.12% |
13 | 易会永 | 有限合伙人 | 6.75 | 2.06% |
14 | 易会从 | 有限合伙人 | 6.75 | 2.06% |
15 | xxx | 有限合伙人 | 6.75 | 2.06% |
16 | xxx | 有限合伙人 | 6.75 | 2.06% |
合计 | 327.18 | 100.00% |
根据德信天合出具的声明,德信天合的合伙人为天信仪表员工,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德信天合的《合伙协议》约定由普通合伙人xxx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未专门指定企业资产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也不存在支付基金管理费情况;德信天合亦未受托管理任何私募投资基金。因此,德信天合不属于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3、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甘先德,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3271962******16,住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讯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3468号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三年担任的职务:天信仪表财务总监、天信置业董事。
4、历史沿革
德信天合成立于2015年12月16日,由xxx作为普通合伙人,xxx等15人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德信天合成立至今出资人及其出资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参见前述“2、合伙人出资份额情况”。
5、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情况
德信天合的主营业务是企业投资及管理。
6、简要财务情况
德信天合成立于2015年12月,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万元) |
资产总计 | 2,980.03 |
负债总计 | 2,980.03 |
所有者权益 | 0.00 |
营业收入 | 0.00 |
净利润 | 0.00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德信天合除投资天信仪表、天信管理之外,未有其他投资。
x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交易对方xxx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民事诉讼,具体详见“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天信仪表历史沿革”。
除xxx涉及的民事诉讼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相关方出具的确认函,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相关方出具的确认函,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
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说明 |
1 | xxx | xxx与xxx为兄弟关系,xxx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交易对方,xxx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德信天合的合伙人 |
xxx | ||
2 | xxx | xxx与xxx为姐弟关系 |
xxx | ||
3 | xx | xx与xxx为兄弟关系 |
xxx | ||
4 | 易会永 | 易会永与易会从为兄弟关系,两人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 易对方德信天合的合伙人 |
易会从 |
x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之间关联关系如下: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xxx等 48 名自然人和德信天合持有的天信仪表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天信仪表 10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天信仪表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 3468 号 |
法定代表人 | xxx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5,000 万元 |
经营范围 | 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燃气调压设备、燃气成套设备、燃气计量仪表、标准装置、阀门、压力管道附件制造、销售;智能电器、电工仪表制造、销售;自动化控制系统、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1998 年 10 月 30 日 |
营业期限 | 1998 年 10 月 30 日至长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27254674005K |
根据 1998 年 9 月苍南县三维仪表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苍南县xx仪表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并协议书》,浙江天信仪表有限公司由苍南县三维仪表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苍南县xx仪表有限公司合并设立。苍南县三维仪表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系xxx等 13 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苍南
县xx仪表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系xxx等 5 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前,苍南县三维仪表有限公司共有xxx等 29 名自然人股
东,浙江省苍南县xx仪表有限公司共有xxx等 17 名自然人股东。根据苍南
县审计师事务所 1998 年 9 月出具的(1998)第 88 号《审计报告》,苍南县三维
仪表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苍南县xx仪表有限公司合并后的合并公司(筹)截止
1998 年 9 月 20 日的资产总额 1,710.75 万元,负债总额 571.47 万元,所有者权益
1,139.28 万元。双方合并后,苍南县三维仪表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苍南县xx仪表有限公司予以注销。
根据苍南县审计师事务所 1998 年 9 月出具的苍审所验(1998)第 189 号《验
资报告》验证,天信有限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xxx | 100 | 10.00% |
2 | xxx | 90 | 9.00% |
3 | xxx | 80 | 8.00% |
4 | xxx | 80 | 8.00% |
5 | xxx | 50 | 5.00% |
6 | xxx | 50 | 5.00% |
7 | 叶朋 | 50 | 5.00% |
8 | xxx | 50 | 5.00% |
9 | xxx | 40 | 4.00% |
10 | xxx | 20 | 2.00% |
11 | xxx | 20 | 2.00% |
12 | xxx | 20 | 2.00% |
13 | xxx | 20 | 2.00% |
14 | xxx | 20 | 2.00% |
15 | xxx | 10 | 1.00% |
16 | xxx | 10 | 1.00% |
17 | xxx | 10 | 1.00% |
18 | xxx | 10 | 1.00% |
19 | xxx | 00 | 1.00% |
20 | xxx | 00 | 1.00% |
21 | xxx | 10 | 1.00% |
22 | xxx | 10 | 1.00% |
23 | xxx | 10 | 1.00% |
24 | 叶宝珠 | 10 | 1.00% |
25 | xxx | 10 | 1.00% |
26 | xxx | 10 | 1.00% |
27 | xxx | 10 | 1.00% |
28 | xxx | 10 | 1.00% |
29 | xx由 | 10 | 1.00% |
30 | xxx | 10 | 1.00% |
31 | xx将 | 10 | 1.00% |
32 | xxx | 10 | 1.00% |
33 | xxx | 10 | 1.00% |
34 | xxx | 10 | 1.00% |
35 | xxx | 10 | 1.00% |
36 | xxx | 10 | 1.00% |
37 | xxx | 10 | 1.00% |
38 | 黄祖国 | 10 | 1.00% |
39 | xxx | 10 | 1.00% |
40 | xxx | 10 | 1.00% |
41 | xxx | 10 | 1.00% |
42 | xxx | 10 | 1.00% |
43 | xxx | 10 | 1.00% |
44 | xxx | 10 | 1.00% |
45 | xxx | 5 | 0.50% |
46 | 叶维六 | 5 | 0.50% |
合计 | 1,000 | 100.00% |
1998 年 10 月 30 日,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天
信有限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xxx,经营范围为:自动仪表、电子计算机、环保仪器、电机智能监控器制造、销售。
2002 年 7 月,xxx、xxx、xxx、xxx、xxx、xxx、xx
出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额(万元) |
xxx | xxx | 0 |
章钦养 | 2 | |
xxx | 2 | |
xxx | 4 | |
xxx | xxx | 10 |
xxx | 10 | |
xxx | 10 | |
xxx | xx | 4 |
xxx | 6 | |
xxx | xxx | 10 |
黄祖国 | 10 |
x等 7 人将持有的天信有限的股权以出资额转让给xxx、xx养、xx、xxx、xxx、xxx、xxx、xxx,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天信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转让情况如下:
2002 年 8 月,天信有限股东根据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至 2,100 万元。根
据 2002 年 9 月 27 日苍南华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苍华会验[2002]第 3-238 号《验
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2 年 8 月 31 日止,天信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1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截至 2002 年 8 月 31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陈开云 | 260.40 | 12.40% |
2 | xxx | 140.00 | 6.67% |
3 | 颜贻明 | 117.60 | 5.60% |
4 | 范煌辉 | 106.40 | 5.07% |
5 | 张和钦 | 98.00 | 4.67% |
6 | xxx | 98.00 | 4.67% |
7 | 王焕泽 | 86.80 | 4.13% |
日止,天信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 2,100 万元;增资后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8 | 何必胜 | 75.60 | 3.60% |
9 | xxx | 72.80 | 3.47% |
10 | 陈永勤 | 61.60 | 2.93% |
11 | xx | 58.80 | 2.80% |
12 | 沈华书 | 56.00 | 2.67% |
13 | 阮文弟 | 50.40 | 2.40% |
14 | 谢炳峰 | 50.40 | 2.40% |
15 | xxx | 42.00 | 2.00% |
16 | 黄朝才 | 42.00 | 2.00% |
17 | xxx | 39.20 | 1.87% |
18 | 许庆瑜 | 39.20 | 1.87% |
19 | 阮允阳 | 33.60 | 1.60% |
20 | xxx | 00.00 | 1.60% |
21 | 潘友艺 | 33.60 | 1.60% |
22 | 廖宝成 | 30.80 | 1.47% |
23 | 杨小平 | 30.80 | 1.47% |
24 | 黄茂兆 | 28.00 | 1.33% |
25 | 叶宝珠 | 28.00 | 1.33% |
26 | xxx | 28.00 | 1.33% |
27 | 方嘉濂 | 25.20 | 1.20% |
28 | 陈爱民 | 25.20 | 1.20% |
29 | 周国强 | 25.20 | 1.20% |
30 | 郑国华 | 22.40 | 1.07% |
31 | 陈诗喜 | 22.40 | 1.07% |
32 | 洪新雄 | 16.80 | 0.80% |
33 | xx由 | 16.80 | 0.80% |
34 | xx将 | 16.80 | 0.80% |
35 | xxx | 16.80 | 0.80% |
36 | xxx | 16.80 | 0.80% |
37 | 周中恩 | 16.80 | 0.80% |
38 | 曾云杰 | 16.80 | 0.80% |
39 | xxx | 16.80 | 0.80% |
40 | xxx注 1 | 16.80 | 0.80% |
41 | 范超美 | 14.00 | 0.67% |
42 | 廖建胜 | 14.00 | 0.67% |
43 | 林扬根 | 14.00 | 0.67% |
44 | xxx | 14.00 | 0.67% |
45 | 黄雪玲 | 8.40 | 0.40% |
46 | 陶朝建 | 8.40 | 0.40% |
47 | 叶维六 | 5.60 | 0.27% |
48 | 郑宗设 | 5.60 | 0.27% |
49 | 章钦养 | 2.80 | 0.13% |
合计 | 2,100.00 | 100.00% |
注 1:xxx系xxxx女,根据xxx《遗嘱》及其妻xxx签署的《确认书》,xxxxx后持有天信仪表股份由xxx持有,并办理工商变更。
2002 年 12 月 5 日,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浙江天信仪表有限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 年 10 月 8 日天信仪表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1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5,1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 2007 年 11 月 15 日温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温大会验
[2007]第 3-7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止,天信有限已
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截至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陈开云 | 632.40 | 12.40% |
2 | xxx | 340.00 | 6.67% |
2007 年 10 月 31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 5,100 万元;增资后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3 | 颜贻明 | 285.60 | 5.60% |
4 | 范煌辉 | 258.40 | 5.07% |
5 | 张和钦 | 238.00 | 4.67% |
6 | xxx | 238.00 | 4.67% |
7 | 王焕泽 | 210.80 | 4.13% |
8 | 何必胜 | 183.60 | 3.60% |
9 | xxx | 176.80 | 3.47% |
10 | 陈永勤 | 149.60 | 2.93% |
11 | 叶朋 | 142.80 | 2.80% |
12 | 沈华书 | 136.00 | 2.67% |
13 | 阮文弟 | 122.40 | 2.40% |
14 | 谢丙峰 | 122.40 | 2.40% |
15 | xxx | 102.00 | 2.00% |
16 | 黄朝财 | 102.00 | 2.00% |
17 | xxx | 95.20 | 1.87% |
18 | 许庆榆 | 95.20 | 1.87% |
19 | 阮允阳 | 81.60 | 1.60% |
20 | xxx | 00.00 | 1.60% |
21 | 潘友艺 | 81.60 | 1.60% |
22 | 廖宝成 | 74.80 | 1.47% |
23 | xxx | 74.80 | 1.47% |
24 | 黄茂兆 | 68.00 | 1.33% |
25 | 叶宝珠 | 68.00 | 1.33% |
26 | xxx | 68.00 | 1.33% |
27 | 方嘉濂 | 61.20 | 1.20% |
28 | 陈爱民 | 61.20 | 1.20% |
29 | 周国强 | 61.20 | 1.20% |
30 | 郑国华 | 54.40 | 1.07% |
31 | 陈诗喜 | 54.40 | 1.07% |
32 | 洪新雄 | 40.80 | 0.80% |
33 | xx由 | 40.80 | 0.80% |
34 | xxx | 40.80 | 0.80% |
35 | xxx | 40.80 | 0.80% |
36 | xxx | 40.80 | 0.80% |
37 | 周中恩 | 40.80 | 0.80% |
38 | 曾云杰 | 40.80 | 0.80% |
39 | xxx | 40.80 | 0.80% |
40 | xxx | 40.80 | 0.80% |
41 | 范超美 | 34.00 | 0.67% |
42 | 廖建胜 | 34.00 | 0.67% |
43 | 林扬根 | 34.00 | 0.67% |
44 | xxx | 34.00 | 0.67% |
45 | 黄雪玲 | 20.40 | 0.40% |
46 | 陶朝建 | 20.40 | 0.40% |
47 | 叶维六 | 13.60 | 0.27% |
48 | 郑宗设 | 13.60 | 0.27% |
49 | 章钦养 | 6.80 | 0.13% |
合计 | 5,100.00 | 100% |
2007 年 11 月 22 日,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天信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 年 1 月 21 日天信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决议:浙江天信仪表有限公司名称
变更为天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8 年 1 月 23 日,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 年 8 月 24 日,天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天信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2008 年 9 月 1 日,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天信集团原股东xxx配偶xxx与xxxxxxx 2010 年 6 月签订的《协议书》,因xxx死亡,xxx名下天信有限的股权财产权益及股东资格全部由xx个人继承。2010 年 6 月 29 日,浙江省苍南县公证处就上述股权处理
事项出具了(2010)浙苍证民字第 4828 号《公证书》。2010 年 8 月 12 日,天信集团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xxxx持有的天信集团 5.6%的股权由继承人xx持有。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陈开云 | 632.40 | 12.40% |
2 | xxx | 340.00 | 6.67% |
3 | xx | 285.60 | 5.60% |
4 | 范煌辉 | 258.40 | 5.07% |
5 | 张和钦 | 238.00 | 4.67% |
6 | xxx | 238.00 | 4.67% |
7 | 王焕泽 | 210.80 | 4.13% |
8 | 何必胜 | 183.60 | 3.60% |
9 | xxx | 176.80 | 3.47% |
10 | 陈永勤 | 149.60 | 2.93% |
11 | 叶朋 | 142.80 | 2.80% |
12 | 沈华书 | 136.00 | 2.67% |
13 | 阮文弟 | 122.40 | 2.40% |
14 | 谢丙峰 | 122.40 | 2.40% |
15 | xxx | 102.00 | 2.00% |
16 | 黄朝财 | 102.00 | 2.00% |
17 | xxx | 95.20 | 1.87% |
18 | 许庆榆 | 95.20 | 1.87% |
19 | 阮允阳 | 81.60 | 1.60% |
20 | xxx | 00.00 | 1.60% |
21 | 潘友艺 | 81.60 | 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