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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编制 样本条款

响应文件编制. 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 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响应文件编制. 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 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关说明,以及供应商与解放号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磋商申请及声明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申请及声明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申请及声明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6.4 要求的规定进行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规定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必须盖章或签字),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响应文件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等,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7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全称等; 6.8 档案袋或封套内应纸质正本壹份、纸质副本贰份,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登陆南京市互联网 +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壹份(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的页面为PDF扫描件,其他未要求盖章或签字页面为Word或PDF格式)。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响应文件编制. 4、 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 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4.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4.5 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 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5、 响应文件的组成 5.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5.2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5.3 本次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5.4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 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5)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供应商的投标): (1) 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响应文件编制. 10.1 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 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0.2 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4 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响应文件编制. 2.1 要求使用CA锁加密的响应文件 2.1.1 根据公告/邀请书5.2内容要求,响应文件使用北京CA加密的,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电子签章办理机构联系,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购买事宜,以免耽误项目响应。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平台首页帮助文档。(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首页-帮助文档-《加密锁办理指南》) 2.1.2 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请在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国印钞造币版)”,进行线下响应文件的制作。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登陆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供应商端“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行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后,可在线进行模拟解密测试。 2.1.3 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公司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电子签名。对于只办理公司电子公章的供应商,应在相应位置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名后扫描上传。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章、签名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1.4 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2.2 未要求使用CA锁加密的响应文件 2.2.1 根据公告/邀请书5.2内容要求,未要求使用北京CA加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线下PDF格式响应文件的制作。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登陆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供应商端“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行响应文件上 传。 2.2.2 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名后扫描上传。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签章、签名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2.3 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响应文件编制. 3.2.1 应按征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3.2.2 为了保证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视 为无效文件。 3.2.3 如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对征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而发出响应文件澄清修改文件时,则供应商应以最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广水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传栏目。 3.2.4 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上传广水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2.5 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征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入围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6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响应文件编制. 10.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征集文 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10.2 征集文件有分包段要求,供应商对征集文件中多个包段进行响应的,其响 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段要求分别制作,并注明对应包号。 10.3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 求。 10.4 响应文件(PDF 格式)可参考征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按包段编写响应文件,使用A4 规格编制,应编写目录,目录能链接到响应文件(PDF 格式)对应章节,页码必须连续。 10.5 因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征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6 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无论供应商入围与否均不予退还。
响应文件编制. ‌ 3.4.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4.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形式可以是手写方式、盖人名章方式或盖手签章方式。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响应文件内容应双面印刷,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 3.4.3 电子文件中文本文件应采用 DOC、RTF、TXT、PDF 格式;图像文件应采用 JPEG、TIFF 格式;影像文件应采用 MPEG、AVI 格式;声音文件应采用 WAV、 MP3 格式。电子文件以优盘方式提交,优盘上应标明供应商名称,并单独密封。 3.4.4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 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编制. 2.1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2.2 报价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报价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