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验收. 18.6.1 发包人负责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按专项验收的相关规定参加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6.2 承包人应及时完成专项验收成果性文件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 。
专项验收. 发包人负责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按专项验收的相关规定参加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专项验收. 是指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对外永久交通、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待及通航等的专项工程验收。
专项验收. 18.6.1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档案和工程涉及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等。
专项验收. (1) 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当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乙方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乙方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此外,乙方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
(2) 需要对货物进行验收的,供应商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供应商提供的必要条件。
专项验收. 本工程专项验收内容包括: / 。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 、 工程造价审计 、其
专项验收. 17.6.1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 、 。
专项验收.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水土保持、档案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