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值披露 样本条款

净值披露. (1) 建仓期结束后,理财产品管理人在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理财产品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该资产净值、份额净值扣除当期应付未付的理财费用,但未扣除超额业绩报酬。 (2)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产品在季度、半年和年度最后1个市场交易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和资产净值。
净值披露. (1) 建仓期结束后,理财产品管理人在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理财产品的份额净值,该份额净值扣除当期应付未付的理财费用,但未扣除超额业绩报酬。 (2) 每个开放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开放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认购价格和赎回价格。 (3)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产品在季度、半年和年度最后1个市场交易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和资产净值。 (4) 理财产品管理人每个预约周期首日的前【3】个工作日内公布本产品下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披露. (1) 产品管理人将于每个开放日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开放日的每万份产品已实现收益 (2)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产品在季度、半年和年度最后1个市场交易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和资产净值。
净值披露. (1) 理财产品管理人在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理财产品的份额净值,该份额净值扣除当期应付未付的理财费用,但未扣除超额业绩报酬。 (2) 每个开放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开放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认购价格和赎回价格。 (3)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产品在季度、半年和年度最后1个市场交易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和资产净值。 (4) 理财产品管理人每个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内公布本产品下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披露. (1) 产品管理人将于每个开放日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开放日的每万份产品已实现收益 (万份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本产品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产品份额净值保持在1.000000美元;如出现“十、理财产品估值”第(二)条中暂停估值的情形之一且理财产品管理人决定暂停估值时,产品管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估值条件恢复时,产品管理人将按规定完成估值工作。 (2)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产品在季度、半年和年度最后1个市场交易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和资产净值。
净值披露. 管理人将在理财产品成立后每估值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估值日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单位份额累计净值、认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公告。
净值披露. 受托人每周至少一次在受托人网站上披露每日信托单位净值。通常当周有开放日时,在开放日的下一工作日公布开放日净值;当周无开放日时,每周五公布周四的净值。
净值披露. (1) 披露时间 计划成立后每个工作日计算和确认集合计划份额净值,集合计划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公布前一工作日集合计划的份额净值和累计份额净值。
净值披露. (1) 每个开放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开放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认购价格和赎回价格。 (2)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产品在季度、半年和年度最后1个市场交易日的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和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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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止行为 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特别提示 2.1 缴纳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及早缴纳。

  • 一致性原则 同类型产品中同一类别金融工具应采用一致的估值方法,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经充分论证并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