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目标 样本条款

募集目标. 本基金募集期内的募集上限为 30 亿元人民币。
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募集目标. 本基金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核准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设定基金募集上限,并在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中列示;募集期内超过募集目标上限时采取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确认,具体办法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上述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的外汇额度控制基金申购规模并暂停基金的申购。
募集目标. 本基金可根据中国证监会、外管局核准的境外投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对基金发售规模进行限制。具体规模限制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规定。
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在本基金的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视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本基金不设最高募集规模。
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募集目标将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募集目标. 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具体募集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或其他公告。若本基金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募集目标.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募集目标. 根据当前公司外汇额度情况,本基金设置的初始募集规模目标上限是40亿元人民币。募集期内超过募集目标上限时采取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