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目标 样本条款

募集目标. 本基金募集期内的募集上限为 30 亿元人民币。
募集目标. 本基金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核准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设定基金募集上限,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募集期内超过募集目标上限时采取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确认,具体办法参见《发售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上述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的外汇额度控制基金申购规模并暂停基金的申购。
募集目标. 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具体募集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若本基金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募集目标将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募集目标. 本基金可根据中国证监会、外管局核准的境外投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对基金发售规模进行限制。具体规模限制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规定。
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在本基金的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视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应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应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时的市场情况设定募集规模上限,具体限制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本基金不设最高募集规模。
募集目标. 本系列基金及各基金均不设募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