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样本条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资金划转进行监管,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受托管理人义务。 发行人须提供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认可的募集资金用款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用款计划等材料后方可进行募集资金划转。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将设立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在发行前签订《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并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以及债券利息和本金的归集、支付,并聘请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负责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进行监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期债券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使用。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银行账户:121912207910618 发行人将聘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担任本期债券专项账户的监管人,在监管银行处开立本期债券专项账户,并与监管银行和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公司债券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1) 专项账户专项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公司承诺募集资金的使用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不得挪做其他事项使用。 (2) 监管银行应按照《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用途的要求,审核发行人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和支付材料,合规办理募集资金的划拨支付手续,保障专项账户资金专项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监管银行如发现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3) 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应当指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应当依据协议的规定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用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发行人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的调查和查询。 发行人将建立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机制,并采取相应措施,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公司已与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若发行人拟变更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发行人设置财务公司,需对资金进行集中归集、统一管理。除特殊指定用途外,募集资金均需归集至发行人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中,再按照发行用途进行支取。资金支取由发行人控制,发行人对自有资金具有完全支配能力,未对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就本期债券,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和隔离机制,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具体措施如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本公司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公司将与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用途,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 披露,使其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汕头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行汕头龙湖支行 银行账户:73676607731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聘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担任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人,在监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和划转。发行人委托监管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专项账户进行监管。 发行人应于本次债券下首期债券发行首日之前在监管人的营业机构开设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和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