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终止的效力 样本条款

协议终止的效力. 1 因一方违约致使协议解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2 双方应自协议解除后60日内按照协议约定的标准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完毕后60日内向甲方返还已经收取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3 乙方应自协议解除后90日内向甲方移交与试验相关的全部资料和阶段性成果。
协议终止的效力. 本协议到期或终止时,各方依照协议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也将终止,但本协议的到期或终止不能免除各方在协议到期或终止之前产生的任何义务或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 6 条产生的所有应计付款义务。此外,第 5 条、第 7 条、第 2.12 节、第 4.5 节以及本 4.6 节规定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继续生效。为避免疑义特此说明,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对 TLD 注册管理机构的运营权利在本协议期限到期或终止时随即终止。
协议终止的效力. 本协议到期或终止时,本协议各方依照本协议的义务和权利也将终止,但本协议的到期和终止不能免除本协议各方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前产生的任何义务或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 6 条产生的所有应计付款义务。此外,第 5 条,第 7 条,第 2.12 节,第 4.5 节以及第 4.6 节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继续生效。为避免疑义特此说明,注册管理执行机构对TLD 注册管理机构的运营权利在本协议期限到期或终止时随即终止。 5.1 合作约定。在任何一方依据下文第 5.2 节之规定启动仲裁程序之前,ICANN 和注册管理执行机构应该开始诚恳的沟通,然后,双方必须以诚恳的态度进行至少十五 (15) 天的商讨,以尝试解决争议。
协议终止的效力. (1) 如果根据第十二条第一款第(2)、(3)项约定终止本协议,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甲方仅将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立即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2) 因第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终止本协议的,除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协议终止法定后果外,过错方尚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交易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
协议终止的效力. 本协议到期或终止时,各方依照协议的义务和权利也将终止,但本协议的到期和终止不能免除各方在协议到期或终止之前产生的任何义务或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 6 条产生的所有应计付款义务。此外,第 5 条、第 7 条、第 2.12 节、第 4.5 节以及本 4.6 节规定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继续生效。为避免疑义特此说明,注册管理执行机构对 TLD 注册管理机构的运营权利在本协议期限到期或终止时随即终止。 5.1 调解。如对本协议规定或因本协议而产生任何争议,在任一方根据以下 5.2 节提出仲裁前,ICANN 和注册管理执行机构必须尝试根据以下条款条件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a) 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提起争议调解。应由双方共同选择一名调解人进行调解。如果双方不能根据本 5.1 节在书面通知送达的十五 (15) 天内就调解人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应立即选择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提供机构,该机构应尽快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指定一名具有合同法一般知识、与任一方均无当前业务关系且具备调解具体争议所需的域名系统一般知识的持照律师作为调解人。任何调解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其不是且在调解期间不会成为 ICANN 或注册管理执行机构的雇员、合伙人、首席执行官、董事或证券持有人。如果指定调解人不能作出此类确认,则应根据本 5.1(a) 节另行指定调解人。 (b) 在进行调解时,调解人应与双方协商并酌情确定相关规则和程序。双方应真诚商讨争议并尝试在调解人的协助下达成争议的友好解决。调解应视为解决讨论,因此应保密,并不得在争议相关的后续程序(包括根据 5.2 节的仲裁)中用以驳斥另一方。调解人不得在争议相关的任何后续程序中为任一方作证。 (c) 各方应各自负责其调解费用。双方应均摊调解人的费用。各方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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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的效力 (1) 本协议与《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协议书》及相关业务凭证共同构成一份完整且不可分割的、关于甲方所投资乙方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法律文件(以下简称“理财产品文件”)。甲方购买多个乙方理财产品时,单个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协议书》及相关业务凭证与本协议共同构成一份独立的理财产品文件,该份理财产品文件的效力和履行情况均独立于其他理财产品文件。本协议与《理财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以《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 (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在乙方购买任何理财产品均适用本协议,但本协议不作为甲方认购、申购或持有乙方管理的特定理财产品的凭 证。 (3) 如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前即持有乙方管理的理财产品,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效力及于本协议生效前甲方持有的乙方管理的理财产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4) 乙方有权不定期对本协议进行更新,并在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渠道(XXX.XXX.XX)以及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官方渠道进行 (5) 在不影响理财产品文件其他约定的情形下,理财产品文件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本协议的签署和生效不构成乙方及乙方以外的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以下简称“代销机构”)无条件接受甲方任何赠与、继承、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等各类非交易委托或请求的承诺或保证。

  • 托管协议的效力 双方对托管协议的效力约定如下: (一) 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托管协议草案,应经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协议当事人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本为正式文本。

  • 基金合同的效力 本基金合同是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件,应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基金合同于投资者缴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成立,自基金募集结束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 协议终止 本协议及《投资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协议自动终止。

  •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一) 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本基金托管协议草案,该等草案系经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协议当事人双方可能不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本为正式文本。

  • 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 协议终止及其他 4.1 除《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外,甲方有违约行为或甲方资金账户被有权机关采取冻结、扣划等保全措施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2 甲方如拒绝配合乙方开展尽职调查,或乙方发现有关甲方交 易存在违法违规,或乙方有合理理由怀疑甲方从事洗钱、欺诈、侵权、 贩毒、恐怖融资、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甲方或其 交易等被列入国际组织、中国或其他国家发布的制裁名单或制裁范围,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条款以及附件条款的内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独立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协议等在内的任何形式进行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乙方更新本协议版本的情形除外。

  • 工期要求 1、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 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总工期: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 竣工日以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验收单之日为准。 (1) 全部竣工图纸和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已全部完工;通过甲方、乙方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 (2) 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 3、 甲方要求提前完工的,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要求。 4、 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方可顺延;除此之外,工期均不得顺延: (1) 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 %)直接影响施工进度; (2) 不可抗力因素; (3) 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 (4) 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

  • 甲方(签章)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