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战略合作事宜进行长期合作,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前述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动延长3年。甲乙双方若有另行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按照具体协议的内容执行。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3 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 双方确认,本协议因合作期限届满或任何原因而终止的,大成天下(或其关联方)与华谊兄弟(或其关联方)已就实质性条款和条件达成一致的具体项目以及已经签署的相关协议的法律效力,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作期限. 本协议项下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合作期限届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延长合作期限。合作期满后如不再续期,不影响已经正式合作的具体项目依据具体合作协议(如有)持续开展。
合作期限. 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04 月 12 日起至 2021 年 03 月 25 日止。合作期满前一个月内,由双方协商是否中止或续约事宜。
合作期限. 1、 申报期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内,乙方需完成林业碳汇项目设计和审定备案 (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申报项目材料、政策变动、方法学变动及国家主管部门尚未受理的除外,申报期相应顺延)。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经友好协商,本协议可延续。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3 年,从 2016 年 5 月 12 日到 2019 年 5 月 12 日;合作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协议。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或重新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