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的变更. 您和我们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内容。变更本合同的,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和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书面申请变更本合同内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并在本合同上批注,或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后生效。
合同内容的变更. 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投保人可根据本公司的规定申请变更本合同内容,经本公司同意并记录及在本合同上批注后生效。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不接受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申请。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申请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和我们订立变更合同内容的书面协议。 您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的,减额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减额时我们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其减少部分视为退保。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与我们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内容。我们同意您的变更申请并出具修改批单,或与您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后,变更方能生效。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您申请变更本附加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和我们订立变更合同内容的书面协议。
合同内容的变更. 除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相关规定、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外,经您和我们协商同意后,可变更本主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并由我们签发批单后生效。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附加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附加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保险合同上批注或出具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合同内容的变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您和我们协商同意后,可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并由我们签发批单后生效。但本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
合同内容的变更. 2 保障范围 5.3 职业变更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