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的终止 样本条款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2、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 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5、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基金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终止: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2、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 的; 4、 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 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 5、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的终止.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系列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终止: (1) 本系列基金中的各成分基金全部终止; (2) 基金经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3) 因重大违法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4) 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系列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无其它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5) 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系列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无其它适当的托管机构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6) 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情况。 2、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本系列基金终止后,须依法和本《基金合同》对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合同》于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清算结果并予以公告之日终止。
基金合同的终止.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宣布本基金合同终止; 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 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合同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的终止.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由于投资方向变更引起的基金合并、撤销; (4)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2、 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予公告并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自基金终止之日,与基金有关的所有交易应立即停止。在基金清算小组组成并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基金合同的终止. 1、 当出现本系列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