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 本工程不得分包。
工程分包. 3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未经约定,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9.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议分别转包给他人。
39.3 工程按约定分包后,并不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因疏忽导致工程损害,以及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承包人的损失,由其按分包合同自行解决)。
39.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工程分包. 37.1 本工程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
工程分包. 1.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若发包人同意专业分包,则需经发包人审核分包单位资质并
工程分包. 39.1 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的工程:过程中双方协商。
工程分包. 分包工程的批准本款更改为: 承包人可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分包资质的分包人,但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或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下列情况则属例外:
工程分包. 38.1 增加:分包的合同最大限额须满足国家和本地有关建设法规、规定,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分包后不能改变或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所有的分包工程都由承包人与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与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当将相关 合同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38.2 增加:分包工程的内容及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另定。
38.3 增加:承包人不能把整个工程分包🎧去。任何按第 38.2 款规定将工程分包时,均不能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应将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和疏忽,视为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和疏忽, 并应为之负完全责任。增加: 发包人不要求承包人就下列事项征得同意:
38.3.1 使用劳务;
38.3.2 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8.3.3 第 38.2 款中明确的部分工程的分包。增加
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发包人指定的专业分包除外)分包。承包人应对任何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等方面全面负责。 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对分包人行使总包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分包. 39.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符合国家法规及行政许可的资质管理要求
工程分包. 1.6.1 分包工程的批准
(1) 施工劳务作业分包。
(2) 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设备。
1.6.2 签订分包合同
1.6.3 分包工程责任和义务
1.6.4 分包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1.6.5 分包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