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样本条款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5.1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 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询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本项目在相关媒体的公告动态。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按照桂财采【2007】65 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后 12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投标人在下载或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统一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答复,由投标人自行下载。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采购人无任何约束力。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交易中心网》等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