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作价 样本条款

标的资产作价.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对锐凌无线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 2021 年 3 月 31日,采用收益法,锐凌无线 100%股权评估值为 51,764.00 万元,较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 44,399.25 万元评估增值 7,364.75 万元,增值率 16.59%。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按照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51,700 万元计算,拟购买资产(即 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6,367 万元。
标的资产作价.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对锐凌无线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锐凌无线 100%股权评估值为 51,764.00 万元,较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44,399.25 万元评估增值 7,364.75 万元,增值率 16.59%。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按照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51,700 万元计算,拟购买资产(即 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6,367 万元。 前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为 1.65 亿美元,其中锐凌无线股东出资 4.686 亿元,并 使用了9,900 万美金并购贷款。截至交割日2020 年11 月18 日,根据Sierra Wireless提供的交割日交易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清单(不包含前次交易完成后所形成的商誉),目标资产的净资产约为 45,993.01 万元。标的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对 Sierra Wireless 旗下车载无线通信模组业务的收购事项相关的交易于 2019年 1 月 1 日已完成的假设进行编制,包括因前次交易所形成的商誉、固定资产增值和所辨认的无形资产等项目。为剔除前次交易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基于 Sierra Wireless 所提供的 2020 年 11 月 18 日交割日交易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清单(不 包含前次交易完成后所形成的商誉), 增加标的公司自前次交易完成后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所实现净利润,调减因前次交易所辨认的固定资产增值部分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和利息费用的影响进行计算,目标资产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净 资产约为 48,553.10 万元。锐凌无线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100%股权评估值和有 息负债合计为 116,819.88 万元,较 49,334.39 万元评估增值 67,485.49 万元,增值率 136.79%。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 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北方亚事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 100%股权进行了加期评估。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加期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于加期评估基准日锐凌无线 100%股权评估值为 54,345.00 万元,较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值增加 2,581.00 万元,标的公司未出现评估减值的情况。 根据加期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以来,锐凌无线 100%股权的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本次加期评估对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仍选用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 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26,367 万元。
标的资产作价.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对锐凌无线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 2021 年 3 月 31日,采用收益法,锐凌无线 100%股权评估值为 51,764.00 万元,较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 44,399.25 万元评估增值 7,364.75 万元,增值率 16.59%。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按照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51,700 万元计算,拟购买资产(即 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6,367 万元。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 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北方亚事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 日,对标的公司 100%股权进行了加期评估。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加期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于加期评估基准日锐凌无线 100%股权评估值为 54,345.00 万元,较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值增加 2,581.00 万元,标的公司未出现评估减值的情况。 根据加期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以来,锐凌无线 100%股权的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本次加期评估对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仍选用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作为定 价依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26,367 万元。
标的资产作价.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对锐凌无线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锐凌无线 100%股权评估值为 51,764.00 万元,较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44,399.25 万元评估增值 7,364.75 万元,增值率 16.59%。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按照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51,700 万元计算,拟购买资产(即 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6,367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前 20 个交易日 42.29 33.83 前 60 个交易日 38.16 30.53 前 120 个交易日 36.17 28.94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 定为 33.8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 为应对资本市场波动及行业因素造成的上市公司股价波动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审议同意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不含当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前(不含当日)。
标的资产作价. 根据经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数据,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 100%股权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96,105.79 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确定为 96,105.79 万元。”
标的资产作价. 2.1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预估值合计为2,779,665,200元,其中,乙方所持国控北京96%股权的交易价格预估值为2,668,478,592元,丙方所持国控北京4%股权的交易价格预估值为111,186,608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
标的资产作价. 2.1 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依法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甲方、乙方协商确定。
标的资产作价. ‌ 合计 1,470 49 27,516.75
标的资产作价.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购买协议》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价格由交易各方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净值协商确定。 2014 年 9 月 3 日,坤元评估出具坤元评报[2014]304 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 估,其中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27,119.15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41,507.72 万元,最终确定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 41,507.72 万元。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 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41,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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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标的 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标的,为附件1中借款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未获清偿的主债权及对担保人享有的从权利,以及由该等权利转化而成的抵债资产和其他相关权益。

  •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 交易标的情况 我公司作为委托人投资的启航 2 号投资标的为受让由原始权益人发起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对应个人贷款(无抵押产品)资产包的债权及附属权益。入池的每一笔基础资产对应的借款人均与贷款保险人平安产险签署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合同》,根据该等合同,保险人平安产险对基础资产提供保证保险,当投保人(借款人)拖欠任何一期借款达到 80 天 (不含)时,服务机构向保险人平安产险提出索赔申请,索赔金额包括借款剩余本金及截止实际赔付日期间应付的利息,索赔代偿的比例为索赔金额的 80%,剩余部分由普惠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启航 2 号设置优先、次级结构,其中优先级占比 98.5%、次级占比 1.5%。

  •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 合同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原生多晶硅。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合同包1(渗滤液处理尾水转运车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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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土計畫 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有助於實踐國土空間策略計畫中「效率與效能」、「公平與均衡」、「多元與合作」等核心價值,並促進城鄉均衡發展及鄰近地區土地之有效使用。本道路拓寬工程係配合交通部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完工後將有助於區域交通運輸改善,疏解新園工業區與雙園大橋間之車流量,並提高縣道服務品質,有利國土計畫之區域交通運輸整合規劃。工程用地屬農牧用地或水利用地者,徵收作交通事業使用後,將依規定一併變更編定為交通用地,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區域計畫及國土計畫。

  •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