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救援服務 样本条款

緊急救援服務. (1) 國際救援服務公司的醫療隊伍或其他代表可隨時接觸受保人以評估受保人的情況,如受保人在沒有合理辨解的情況下拒絕該評估,受保人將不符合資格接受進一步的醫療援助。 (2) 按每一事件的準則下,醫療隊伍將決定運送回國是否適當或選擇該次運送日期及方式。 (3) 在國際救援服務公司運送受保人回國時,受保人須交回其機票未有使用的部份或價值,以抵銷國際救援服務運送回國的成本。
緊急救援服務. (1) 緊急救援服務的醫療隊伍或其他代表可隨時接觸受保人以評估受保人的情況޸如受保人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拒絕該評估޸受保人將不符合資格接受進一步的醫療援助。 (2) 按每一事件的準則下޸醫療隊伍將決定運送回居住地是否適當或選擇該次運送日期及方式。 (3) 在緊急救援服務運送受保人回居住地時޸受保人須交回其機票未有使用的部份或價值޸以抵銷緊急救援服務運送回居住地的成本。 (4) 在未獲國際救援同意前޸受保人或任何人士將不會獲任何開支補償。 (5) 受保人須使用合理方法避免產生緊急情況。 (6) 受保人須盡力與緊急救援服務合作޸確保其可從任何途徑取得所有文件或收條޸而有關費用由受保人自行負擔。 (7) 受保人須在事故發生後兩年內就緊急救援服務提出索償或採取法律行動޸否則當作放棄論。 您提供的資料޸為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本公司”)提供保險業務所需޸並可能使用於下列目的ޖ (1) 處理及審批您的保險申請或您將來提交的保險申請߇ (2) 執行您保單的行政工作及提供與您保單相關的服務߇ (3) 分析或調查、處理及支付您保單有關的索償߇ (4) 發出繳交保費通知及向您收取保費及欠款߇ (5) 任何與保險有關的產品或服務的任何更改、變更、取消或續期߇ (6) 就以上用途聯絡您߇ (7) 本公司行使任何代位權߇ (8) 其它與上述用途有直接關係的附帶用途߇及 (9) 遵循適用法律޸條例及業内守則及指引。 本公司亦可因應上述用途將您的個人資料移轉予下列各方߆ (a) 就上述用途޸向本公司提供行政、通訊、電腦、付款、保安及其它服務的第三方代理、承包商及顧問޴包括߆醫療服務供應商、緊急救援服務供應商、電話促銷商、郵寄及印刷服務商、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及數據處理服務商޵߇ (b) 處理索賠個案的理賠師、理賠調查員及醫療顧問߇ (c) 追討欠款的收數公司或索償代理߇ (d) 保險資料服務公司及信貸資料服務公司߇ (e) 再保公司及再保經紀߇ (f) 您的保險經紀޴若有޵߇ (g) 本公司的法律及專業業務顧問߇ (h) 本公司的關連公司(以《公司條例》內的定義為準)߇ (i) 現存或不時成立的任何保險公司協會或聯會或類同組織(「聯會」)及其會員޸以達到任何上述或有關目的޸或以便「聯會」執行其監管職能޸或其他基於保險業或任何「聯會」會員的利益而不時在合理要求下賦予「聯會」的職能߇ (j) 透過「聯會」移轉予任何「聯會」的會員޸以達到任何上述或有關目的߇ (k) 任何有關的公司޸或任何其他從事與保險或再保險業務有關的公司޸或與保險業務有關的中介人或索償或調查或其他服務提供者޸以達到任何上述或有關目的߇ (l) 保險索償投訴局及同類的保險業機構߇及 (m) 法例要求或許可的政府機關。 您在此授權本公司可向「聯會」從保險業內收集的資料中查閱及/或核對您任何資料。此外޸經您同意޸本公司可能會以其它方式使用及披露您的個人資料。 您有權查閱及要求更正由本公司持有有關您及/或受保人的個人資料。如有需要޸可向本公司法律與合規部提出 (電話߆0000 0000޸傳真߆3906 9939)。 在取得您的有關書面同意下(包括您不反對之表示)޸本公司擬使用您的資料作直接促銷。本公司會遵從條例內有關直接促銷的規定。請注意以下߆ (1) 本公司持有您的姓名、聯絡詳情、產品及服務組合信息及統計資料可不時被本公司用於直接促銷߇ (2) 以下服務類別可作推廣߆ (i) 財務、保險及相關服務和產品߇ (ii) 獎賞、年資獎勵或優惠計劃及相關服務和產品߇ (iii) 本公司的聯名合作夥伴提供之服務和産品޴有關服務和産品的申請表上會提供聯名合作夥伴的名稱(視屬何情況而定))߇及 (iv) 為慈善及或非牟利的目的之捐款及資助߇ (3) 上述服務、產品及標的可由本公司及/或下述人士提供或(如涉及捐款及資助)募捐߆ (i) 本公司或中銀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或其附屬公司之任何成員߇ (ii) 第三方獎賞、年資獎勵、聯名合作及優惠計劃供應商߇ (iii) 本公司及本集團之聯名合作夥伴(有關服務和產品的申請表上會提供聯名合作夥伴的名稱(視屬何情況而定))߇及 (iv) 慈善或非牟利組織߇ (4) 除本公司推廣上述服務、產品及標的外޸本公司同時擬提供列明於上述第(1)段之資料至上述第(3)段的所有或其中任何人士޸該等人士藉以用於推廣上述服務、產品及標的޸並本公司須為此目的取得您的同意(其中包您不反對之表示)߇ 若您不同意本公司使用或提供其資料予其他人士޸藉以用於以上所述之直接促銷޸您應通知本公司法律與合規部 (電話߆0000 0000, 傳真߆3906 9939) 以行使其不同意此安排的權利。
緊急救援服務. (1) 國際救援服務公司的醫療隊伍或其他代表可隨時接觸受保人以評估受保人的情況,如受保人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拒絕該評估,受保人將不符合資格接受進一步的醫療援助。 (2) 按每一事件的準則下,醫療隊伍將決定運送回國是否適當或選擇該次運送日期及方式。 (3) 在國際救援服務公司運送受保人回國時,受保人須交回其機票未有使用的部份或價值,以抵銷國際救援服務運送回國的成本。 (4) 在未獲國際救援同意前,受保人或任何人士將不會獲任何開支補償。 (5) 受保人須使用合理方法避免產生緊急情況。 (6) 受保人須盡力與國際救援服務合作,確保其可從任何途徑取得所有文件或收條,而有關費用由受保人自行負擔。 (7) 受保人須在事故發生後兩年內就國際救援服務提出索償或採取法律行動,否則當作放棄論。 以下條款及/或批單均視作此保單的一部份
緊急救援服務. 若受保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的旅程中因發生嚴重身體損傷或突然感染疾病或死亡或需要醫療、法律諮詢緊急協助,而這旅程並非 - 違反醫生的勸告;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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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 评审索引表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标注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供。(盖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子签章。)

  • 支払限度額 正味損害賠償金の額 × =

  • 区 分 所 ・ 地 ・ 質 ・ 他 単・団 受理番号 ※ 年 月 日 第 号 処理番号 ※ 年 月 日 第 号 譲 受 人 業 種

  • 成果物 委託業務の履行により有体物及び無体物(以下「成果物」という。)が作成されたときは,成果物に係る乙の著作権(著作権法(昭和45年法律第48号)第21条から第28条までに規定する権利をいう。),所有権その他の権利(以下「著作権等」という。)は,甲に帰属,若しくは乙は甲に譲渡す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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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