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配置 样本条款

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首先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的配置比例,然后再分别确定下一层次股票资产和现金资产的配置。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成份股及备选股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调整至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尽可能降低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保证应对基金赎回和日常投资管理所必须的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将尽量降低现金资产的持有比例。
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依据基金管理部、研究部的报告确定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作出决策。
资产配置. 在未来利率走势预期的基础上, 本系列基金通过久期与凸性管理的手段,在不同期限的债券以及固息债与浮息债之间进行配置。同时,本系列基金以市场规模、收益率与流动性为基础,在不同市场以及不同的债券类别之间进行配置。
资产配置. 贯彻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状况、资本市场的运行周期确定风险收益互补的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
资产配置. 本系列基金下优选混合型基金和动力平衡基金均有债券和股票资产,但是配置比例显著不同: 优选混合型基金 动力平衡基金 股票:70-80% 债券:20-30% 股票:20-80% 债券:20-80%
资产配置. 在全面评估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和预测证券市场中长期预期收益率的基础上,制订本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正 常市场状况下,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40%-75%;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 20%-55%,现金留存比例:5%左右。
资产配置.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35%,现金及剩余期限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资产配置方案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根据研究部对宏观经济走向、信贷和货币的流动性状况、宏观政策动态和制度改革等因素的分析和研究报告,进行制订和调整后由基金经理执行。
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具体而言,首先利用经济周期理论,对宏观经济的经济周期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与传统的配置型基金不同,借鉴施罗德集团在平衡型基金方面成功的投资经验,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方面有以下两大特点。
资产配置. (1)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45%-95%;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5%-55%,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投资于强势地区的股票和存托凭证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 80%。
资产配置. 本基金产品资产配置的基本原则是:充分比较各类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状况,在满足组合流动性要求的条件下,追求尽可能高的组合收益率。本基金投资于国债及信用等级为 BBB 级及以上(或者有高信用等级机构或相当优质资产担保)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