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交易 样本条款

越权交易. 是指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违反或超出本合同项下约定而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包括: (1)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投资范围的规定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 (2) 法律法规禁止的超买、超卖行为。
越权交易. 越权交易的界定 越权交易是指资产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违反或超出本合同约定而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
越权交易. 越权交易的界定 越权交易是指基金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而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包括:
越权交易. 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越权交易. 是指受托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投资交易行为。
越权交易. 越权交易的界定 本合同所指越权交易是指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或超出本合同项下投资范围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 管理人应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权限内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进 行投资管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超越权限管理、从事证券投资。
越权交易. 对越权交易的处理程序
越权交易. 是指资产管理人的投资违反下列投资限制:投资范围:
越权交易. 1. 越权交易的界定 越权交易是指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违反或超出本合同项下委托人的授权而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包括: (1)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 (2) 法律法规禁止的超买、超卖行为。 管理人应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权限内运用委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超越权限管理、从事违规投资。 2. 对越权交易的处理 (1)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 托管人发现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时,应当及时要求管理人在托管人指定的限期内纠正,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托管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未能改正或造成委托人委托资产损失的,托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向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在托管人指定的限期内,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管理人改正。管理人对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托管人应通知委托人,并报告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 托管人保留就管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规行为向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及时报告的权利。 (2) 法律法规禁止的超买、超卖行为 托管人在行使监督职能时,如果发现委托资产投资证券过程中出现超买或超卖现象,应立即提示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解决,如未能改正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向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由此给委托资产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如果因管理人原因发生超买行为,管理人必须于 T+1日上午 10:00 前保证所需资金到位,用以完成清算交收。 (3) 越权交易所发生的损失及相关交易费用由管理人负担,管理人应按托管人、委托人发生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因越权交易所发生的收益归委托资产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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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表 2 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审核内容 投标单位名 称

  • 附件 1: 远程开标会议须知‌

  • 附表 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 风险级别 低风险产品 出现本金损失的概率极低,且净值波动率极低的产品。

  • 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 定期存款账户 基金财产投资定期存款在存款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包括实体或虚拟账户,其预留印鉴经各方商议后预留。本着便于本基金的安全保管和日常监督核查的原则,存款行应尽量选择基金托管人经办行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对于任何的定期存款投资,基金管理人都必须和存款机构签订定期存款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作为划款指令附件。该协议中必须有如下明确条款:“存款证实书仅可用于存款、提款,不可用于出借、质押或转让等任何其他行为。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息到期归还或提前支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划至托管专户(明确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不得划入其他任何账户”。如定期存款协议中未体现前述条款,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定期存款投资的划款指令。在取得存款证实书后,基金托管人保管证实书正本或者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定期存款的投资和支取事宜,若基金管理人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若产生息差(即本基金已计提的资金利息和提前支取时收到的资金利息差额),该息差的处理方法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协商解决。

  •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7 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0

  • 附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按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