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和分包. 15.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5.2 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转让和分包. 22.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转让和分包. 20.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0.2 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转让和分包. 16.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转让和分包.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转让和分包. 15.1 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15.2 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转让和分包. 17.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招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合同权利、责任和义务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或转移给第三方。
18.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转让和分包. 2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分 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