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条款. (1) 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 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违约条款. 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违约条款. (一) 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 的 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违约条款. (1) 甲方迟付货款,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除迟交货物外,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成交总金额的 5‰支付违约金。 乙方若出现其他违约行为情形,应按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
(3) 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 应予以赔偿。
(4) 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 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违约条款. 10.1 甲方违约责任: 不按约定支付价款,乙方可以书面催告支付的,在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仍不支付的,甲方按迟延支付价款 0.2‰/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但以此计算的违约金超过合同总价 3%时,则不再计算。
10.2 乙方违约责任:
10.2.1 迟延交付产品的,按迟延交付产品价款 3‰/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超过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赔偿甲方重新采购的全部损失(含差价和交货期损失)。 交付产品没有通过检验,造成交付迟延,按照上款承担违约责任。
10.2.2 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标准,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履行更换义务,更换后的产品仍不符合原定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重新采购的全部损失(含差价和交货期损失)。如造成其他损失,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10.2.3 甲方依据上述第 10.2.1、10.2.2 项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同自甲方送达通知之日即产生解除的效力。
10.2.4 乙方不及时、全面地履行后期服务的,应立即改正,否则,应按合同总结算价款 1%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还应赔偿超过部分损失。
10.2.5 乙方依据上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的,甲方有权从价款、质量保证金中等额扣除。
10.2.6 乙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股权、注册资金等实质性经营事项发生变更需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变更材料,如未及时通知甲方,给本项目执行造成不确定性风险,甲方有权取消其履约资格。
10.2.7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或履约过程中,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时,如重整、破产清算等情况,乙方须在上述情形出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担保,否则甲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或赔偿,乙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撤场。
违约条款. (一) 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延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违约条款. 11.1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在本协议规定时间内注册项目公司,或虽已遵守上述规定但甲方认为其尚无实施本项目的足够能力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完善项目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工作,直至甲方同意为止。因乙方原因项目公司注册成立时间超过约定期限,每延期 1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 万元的违约金。如在本协议签订后 90 天内,项目公司仍未进行注册,或虽已注册但不满足甲方的要求,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社会资本方履约担保额度承担赔偿责任。
11.2 乙方在项目建设期内抽回、侵占或挪用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社会资本方履约担保额度承担赔偿责任;项目建设资金未按计划足额到位超过 30 天,甲方督促乙方采取行动予以纠正;若项目建设资金未按计划全部到位超过 90 天,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社会资本方履约担保额度承担赔偿责任;项目建设资金链中断后 30 天内,乙方应积极采取行动予以纠正,若项目建设资金链一次 性中断超过 60 天,或多次中断累计超过 90 天,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社会资本方履约担保的额度承担赔偿责任。
11.3 项目公司成立后 6 个月内,并完成项目法人变更手续后,与甲方签订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因项目公司原因未能签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每延期 1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 万元的违约金。如延期时间超过 30 天,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社会资本方履约担保的额度承担赔偿责任。
11.4 乙方擅自变更投资主体的、乙方擅自中止履行本协议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社会资本方履约担保的额度承担赔偿责任。
11.5 乙方未能确保项目公司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社会资本方履约担保的额度承担赔偿责任。
11.6 因乙方原因,未在 年 月 日前实质性开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投资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社会资本方履约担保的额度承担赔偿责任。
11.7 乙方投标时明确本项目运营期(含收费期)为 30 年 。如确因乙方原因,未按期交工通车,其延误工期应抵扣收费期。
11.8 因乙方或项目公司原因违约导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提前终止的,本协议同时终止,并按照本协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1.9 发生本款所述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通过对甲方发出有效通知的方式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补偿:
(1) 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并且乙方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两者之间的因果联系;
(2) 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并且不能在自乙方发出要求甲方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起 90 天内改正此行为。
违约条款. 1、 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1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 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 10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3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 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
6、 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5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违约条款. 1、 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15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3、 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违约条款. 1. 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1 天,按应交付产品总额 3%支付违约金,延迟 10 日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 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产品期间,应按调换产品金额每日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调换时间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 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30 天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给乙方。
4. 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