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風險 样本条款

違約風險. 指債券發行商未能按合約繳付利息或本金予債券持有人。投資者須特別留意債券發行商的信貸評級。評級較低的債券發行商或更有可能違約,而相關投資者可能會損失大部份或全部本金。
違約風險. 附屬基金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證券之發行機構或附屬基金的申索債務人可能無力償債,或會導致該等資產變得毫無經濟價值,對投資者的投資構成不利影響。 在若干情況下,附屬基金可能購入已拖欠支付利息╱息票的發行機構所發行的證券(「違約╱受壓債務證券」)。購買該等證券令附屬基金面對發行機構違約的特定風險(見違約風險)。此外,無力償債管理人通常會獲委任以代表發行機構的董事管理違約發行機構。無力償債管理人很可能將破產公司的資產變現、支付清盤費用和在發行機構剩餘資產容許的情況下賠償債權人,引致已購入違約證券的附屬基金面對長期風險,因該等證券可能變得毫無經濟價值。因此,投資於違約╱受壓債券的初始金額面對可能全數損失的重大風險。倘若所持證券違約,附屬基金可繼續持有該違約證券,直至投資經理另行決定為止。 倘若附屬基金應用波幅定價機制,附屬基金須面對攤薄及波幅定價風險。買入或出售附屬基金相關資產的實際成本可能有別於此等資產於附屬基金估值當中的帳面值。差距或會因為交易及其他成本(例如稅項)及╱或相關資產的任何買賣差價而產生。此等攤薄成本可對附屬基金的整體價值構成不利影響,每股資產淨值或會因而作出調整,以避免對現有股東的投資價值構成不利影響。調整影響程度取決於多種因素,例如交易額、相關資產的買價或賣價,以及為計算該等附屬基金相關資產的價值而採用的估值方法。調整值反映附屬基金的估計交易成本。倘若成本估計不準確,應用波幅定價機制或未能達到預期的結果。 本公司可推出其分派政策有別於一般分派政策的類別,可以遵照該法例第31條從資本分派╱實際上從資本分派。從資本分派╱實際上從資本分派代表從投資者的原本投資額及╱或原本投資應佔的資本增值中退還或提取部份款額。投資者務請留意,任何分派若涉及從附屬基金資本分派╱實際上從資本分派,均可能令該附屬基金的每股資產淨值即時下降,並會導致該附屬基金日後用於投資及資本增長的資本縮減。因此,該等投資者在附屬基金的投資將蒙受不利影響。
違約風險. 存在特定發行人可能未能履行其付款或其他責任的風險。此等事件可能令該發行人的債務責任的價格波幅增加,並對流動性造成不利影響,使該等債務責任更難以出售。異常地高(或不斷上升)的政府虧絀(多項其他因素之一)可能對該等主權債務證券的信貸評級造成不利影響,並可能導致市場關注到違約風險上升。倘標準普爾相信一名債務人選擇性地就特定發行或債務類別違約,但其將繼續按時履行於其他發行或債務類別下的付款責任,標準普爾可給予選擇性違約的評級。倘發生違約事件(惟機會微乎其微),該等證券的價值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導致部分或全部已投資金額的損失。 定息證券可能面對信貸評級下降的風險。如於購入後投資級別證券被降級至低於投資級別評級,現時並無特定規定一項子基金須出售該等證券,除非其附錄內另有指明。 如發生該等降級事件,基金經理或其代表將迅速地分析該等證券以及該等證券的發行人的財政,以決定應採取的行動(即應持有、減持還是購入)。
違約風險. 除了資本市場的一般走勢外, 每一個別發行商的某些表現亦會影響投資的價格。例如即使非常謹慎地挑選證券, 亦不能排除發行商資產下跌之風險。 衍生工具交易的相關風險 買入及賣出期權, 以及訂立期貨合約或掉期涉及以下風險:
違約風險. 附屬基金須承擔附屬基金可能投資的債務證券之發行機構的信貸及違約風險。
違約風險. 所代表的資產信用風險過大或品質不良,債務人拖欠償還本息,導致投資人無法回收原先預期的債權。
違約風險. 4.2.1.1 發債機構未能如期向債券持有人繳付利息或本金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