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保险 样本条款

重复保险. 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重复保险. 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财产、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财产保险价值的保险。 未满期保险费:是指保险人应退还的剩余保险期间的保险费,未满期保险费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未满期保险费=保险费×(剩余保险期间天数/保险期间天数)×(保险金额-累计赔偿金额)/保险金额 其中,累计赔偿金额是指在实际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和已发生保险事故但还未支付的保险赔偿金之和,但不包括保险人负责赔偿的施救费用。
重复保险. 本保险合同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保险人仅负责按本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分摊赔偿责任。
重复保险. 如果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若非本保险单的存在,原本可以得到以下保险或赔付:(1) 任何其他有效的和可赔付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或管理层责任险保险单提供有保险或赔付;或 (2)就针对被保险公司或任何被保险个人提出的索赔,承销协议提供有保险或赔付,则保险人的赔偿仅以超过上述其他保险单或承销协议的应赔金额或已赔金额总额之上的部分为限。 双方进一步同意,关于本保险单项下的任何索赔,如果保险人签发的一份或多份其他保险单中另行提供有保险保障,(或若非赔偿责任限额用尽、适用了保留额或免赔额,或若非因被保险人未能提交索赔通知,其所本应提供的),则对于任何这样的索赔,本保险单提供的赔偿责任限额中 应扣除太平洋保险其他保险单提供的赔偿责任限额。
重复保险.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保险合同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本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本公司多支付赔偿金的,本公司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重复保险. 除本保险单以外,如果某项索赔也可在其他有效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单、管理层责任保险单、雇佣行为责任保险单、一般责任保险单或保障中得到赔偿,则保险人的赔偿仅以超过上述保险单的赔偿金额之上的部分为限。
重复保险. 如果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若非本保险单的存在,原本可以得到以下保险或赔付:
重复保险. 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 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 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重复保险. 第八条 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又受其他保险人同类保险保障的,本保险人将不负责被保险人可从其他保险人处获得赔偿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