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 样本条款

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 一、 本契約所稱不可抗力情事,係指天災、戰爭等非雙方得合理控制或縱加相當注意亦無法防止、避免或排除,且足以嚴重影響本契約之履行者。
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 36 10.1 定義 36
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 5.1 不可抗力之範圍
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 15.1 不可抗力範圍
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 本契約所稱不可抗力事由,係指該事由之發生須非可歸責於雙方,亦非雙方得合理控制或縱加相當注意亦無法防止、避免或排除,且足以影響本契約一部或全部之履行者,包括但不限於:
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 39 10.1 定義 39
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 第16條 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 本契約所稱不可抗力情事,係指該情事之發生非可歸責於雙方,亦非雙方得合理控制或縱加相當注意亦無法防止、避免或排除,且足以嚴重影響本契約一部或全部之履行者。包括但不限於下 列情事:
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 (一) 不可抗力事由,係指該事由之發生須非可歸責於甲乙雙方,亦非甲乙雙方得合理控制或縱加相當注意亦無法防止、避免或排除,且足以影響本契約一部或全部之履行者,包但不限於:天然災變所造成之意外災害、因傳染病、瘟疫或環境污染等一時尚無法控制所致之不可抗拒事 項、國際(內)情勢發生重大變故之影響者及其他非甲乙雙方所能合理控制之人力不可抗拒事項等。
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 10.1 不可抗力之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