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外包 样本条款

业务外包. 是指企业在内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为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而将生产、管理、营运过程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比自己更具有成本优势和专业知识的企业来完成的一种业务模式。 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业务外包. 3.1 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各方同意宏声印务和宏劲印务在 2024 年至 2028年中将经营管理、市场拓展、销售和经宏声印务董事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下简称“外包业务”)外包给嘉鑫隆负责。 3.2 宏声印务和宏劲印务应就外包服务向嘉鑫隆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原则上覆盖嘉鑫隆为宏声印务提供服务所需的成本,并且嘉鑫隆承诺不通过外包业务额外盈利。服务费的金额将按照宏声印务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不含税销售收入和宏声印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一定比例确定。服务费的具体标准、支付期限以及宏声印务和宏劲印务的分摊比例由宏声印务董事会另行确定。 3.3 嘉鑫隆可为提供外包业务之目的向宏声印务或宏劲印务派驻管理人员和营销团队(包含本协议第 4.1 条项下与嘉鑫隆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层人员),负责外包业务相关事务的工作。 3.3.1 嘉鑫隆派驻的人员应与嘉鑫隆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宏声印务和宏劲印务不承担嘉鑫隆派出人员的人工成本。如嘉鑫隆派驻人员的行为(无论是否代表宏声印务或宏劲印务)给宏声印务或宏劲印务造成损害的,嘉鑫隆应承担赔偿责任。 3.3.2 如嘉鑫隆派驻人员原为宏声集团、劲嘉股份、宏声印务或宏劲印务员工,若业务外包委托终止,各方同意宏声集团、劲嘉股份、宏声印务或宏劲印务与该员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且该员工的工龄在原用工单位连续计算,但宏声集团认定的对宏声印务总体考核不达标(定义见
业务外包. 发行人在业务外包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内容及是否涉及资质、准入、认证、验收等方面对人员的要求或限制如下: 发行人主 营业务 业务外包内容 业务外包类型 是否涉及资质、准入、认证、验收 等方面对人员的要求或限制 试验检测及调试服务 协助发行人进行现场试 验、调试,收集基础检测数据 技术辅助服务 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及作业安全考虑,此类现场试验、调试需要供应商相关人员具备电工作业进网许可证3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业务外包供应商安排的核心 作业人员均持有该证 储能系统集成服务 协助发行人进行储能系统 部分非核心模块的开发 研发辅助 不涉及 协助发行人进行储能设备相关调试、测试 技术辅助服务 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及作业安全考虑,此类现场测试、调试需要供应商相关人员具备电工作业进网许可证,业务外包供应商安排的 核心作业人员均持有该证 智能配用电设备 协助发行人进行设备调试 安装调试辅助服务 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及作业安全考虑,该等设备调试需要供应商相关人员具备电工作业进网许可证,业务外包供应商安排的核心作 业人员均持有该证 协助发行人进行设备现场安装 安装调试辅助服务 由于涉及到部分土建内容及作业安全,供应商现场负责人需取得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施
业务外包. □适用 √不适用 八、 特殊用工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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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方履约延误 1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 验收方式 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收到甲方通知7个工作日内组织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后,由甲方组织验收。若仪器设备或配件数量缺少、技术资料不齐全、外观破损或者仪器性能达不到技术指标要求,按以下方式理赔:

  •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 別紙2 履行体制図に記載すべき事項】 ・本委託業務の遂行に関与する全ての各事業参加者の事業者名及び住所

  • 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 用詞定義 本保險契約用詞定義如下:

  • キャッシュ フロー計算書における資金の範囲 手許現金、随時引き出し可能な預金及び容易に換金可能であり、かつ、価値の変動について僅少なリスクしか負わない取得日から3ヶ月以内に償還期限の到来する短期投資からなっております。

  • 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一) 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1. 違反採購法第 39 條第 2 項或第 3 項規定之專案管理廠商。 2. 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之情形者。 3. 有採購法第 59 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 4.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5. 廠商或其人員犯採購法第 87 條至第 92 條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 6.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7.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 基本定义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约定,下列用词将具有如下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