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收购人 2020 年 1-6 月财务数据进行 审计,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 6489 号《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意见认为,海南豫珠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南豫珠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能投集团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2015]02002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能投集团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众环审字(2016)160594 号和众环审字(2017) 16010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能投集团 2014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能投集团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能投集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能投集团 2015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能投集团 2016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云南能投(注:此处特指能投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云南能投(同上)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 2006 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和财务报表附注二的编制基础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三日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立星 (签名并盖章) 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审计意见. 东风集团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独立核数师报告。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东风集团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东风集团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
审计意见. 淳明投资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55005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上海淳明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淳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淳明投资 2015 年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前 2 年所采用 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与最近 1 年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化调整。
审计意见. 嘉士伯香港 2010 年、2011 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12 年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并对公司 2012 年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意见:“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和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单位:港币千元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绿茵天地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审计意见. 收购人成立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2015 年度、2016 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编号为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第 304608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 见如下:“盈科书画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盈科书画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意见. 收购人哈尔滨申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7月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15]13850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申格体育用品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的反映了申格体育用品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7月 31日的财务状况,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7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