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意见 样本条款

审计意见. 收购人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9)7-374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现代物流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集现代物流 2017 年度、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科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收购人 2020 年 1-6 月财务数据进行 审计,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 6489 号《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意见认为,海南豫珠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南豫珠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曲江文投集团 2019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20)3080 号《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意见认为,曲江文投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曲江文投集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曲江文投集团 2020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21)3856 号《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意见认为,曲江文投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曲江文投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曲江文投集团 2021 年度财务数据 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22)1343 号《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意见认为,曲江文投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曲江文投集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9 月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能投集团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2015]02002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能投集团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众环审字(2016)160594 号和众环审字(2017) 16010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能投集团 2014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能投集团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能投集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能投集团 2015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能投集团 2016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云南能投(注:此处特指能投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云南能投(同上)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 2006 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和财务报表附注二的编制基础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三日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立星 (签名并盖章) 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审计意见. 国城绿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 所审计,并出具了鹏盛(甘)审字[2024] 00007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
审计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 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357734_B01 号、安永华明(2022)审字 第 61357734_B02 号和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 61357734_B01 号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除另有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 2020 年财务数据来自于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1 年财务数据来自于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022 年财务数据来自于发行人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发行人 2023 年 1-6 月份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发行人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审计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国城乡 2019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20]0161055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国城乡 2020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1]021102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国城乡 2021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2]021348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交基金 2019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20]0161001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交基金 2020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1]021022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交基金 2021 年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2] 021249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