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评估 样本条款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1、 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提请召开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 关于制定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议事项: 1、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补充预计 2017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天津瑞灵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针对本次董事会决议所涉及到因 201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涉及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进行相应修改,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即第五条、第十六条。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针对本次董事会决议所涉及到因本次股票发行涉及增加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事项,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即: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1) 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的《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了规定。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公司应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平台披露信息。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2) 纠纷解决机制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关联董事回避制度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对于公司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应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针对关联交易,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了规定,关联股东和董事应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事项时回避。 (4) 财务管理、风险控制机制 公司建立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涵盖了公司财务管理、贷款风险管理、贷款管理办法等公司经营过程和各个具体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 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有效性、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有效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保证了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 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的执行情况讨论认为,公司现有的治理机制能够有效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质量、有效地识别和控制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风险,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保护以及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便于接受投资者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符合公司发展的要 求。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1) 2018 年 2 月 5 日章程修正案 原章程: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1)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77.05 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10954.10 万元。”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修订了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制度与评估.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议事以及表决程序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股转系统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相关负责人都已做到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报告期公司无建立新的治理制度。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1、 公司治理机制能够对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 公司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控制经营风险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 2、 公司治理机制对股东权利保障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相对健全的股东保障机制。公司的治理机制给股东提供了合适的保护,确保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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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要求 采用“现场网上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 其他事宜 本协议签订后,三方应自觉遵守相关权利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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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声明 管理人、托管人确认,已向委托人明确说明本集合计划的风险,并不保证委托人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委托人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内容,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其他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

  • 其他费用 指除理财计划费用以外,理财计划涉及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投顾费等,具体以本说明书第八条约定为准。

  •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