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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概况 样本条款

业绩承诺概况.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概况如下: 1、 业绩承诺期 2、 业绩补偿义务人
业绩承诺概况. 根据上市公司(甲方)与洪也凡、湖南仁联、湖南仁景、易志刚、胡世梯、祖柱、湖南仁怡(乙方)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的业绩承诺主要情况如下: 1、 乙方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及 202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219,823.98 万元(其中:2023 年不低于 2026 年不低于 45,826.81 万元、2027 年不低于 47,524.84 万元)。 2、 承诺净利润数系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数,且净利润数计算时应剔除以下事项对净利润数的影响: (1) 标的公司因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 (2) 根据本协议约定预提的超额业绩奖励产生的费用; (3) 本次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新增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上述新增投资项目是指标的公司已投产项目(纳入本次交易评估范围的)以外的新增投资项目及已投产项目扩大产能的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升级技改项目、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 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独立核算,投资项目产生的损益不纳入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计算范围,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现净利润数以剔除相应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为准。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确定。 3、 若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总和未达到上述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总和达到上述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乙方无需向甲方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总和超过上述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进行奖励。 4、 如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发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净利润数等仍维持本协议约定。”
业绩承诺概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中国环保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如下:业绩承诺资产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承诺净利润(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4,613.46 万元、77,259.73 万元和 87,256.44 万元。 为确保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得到有效保障,避免质押对价股份对业绩补偿义务的影响,中国环保作出承诺:“本公司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本公司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综上所述,中国环保已出具承诺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上述措施能有效确保对价股份能够全部用于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业绩承诺概况. 如本次交易在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实施完毕,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如本次交易在 2018 年度或 2018年度以后实施完毕,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及之后的两个会计年度。 喜马投资、宋智荣及吴琳莉承诺,目标企业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数 (下称“承诺利润数”,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如下:2016 年度不低于 6,000 万元,2017 年度不低于 8,000 万元, 2018 年度不低于 10,400 万元,2019 年度不低于 13,520 万元。业绩承诺期内,若某年度的承诺利润数低于《评估报告》中该年度的预测利润数,则当年的承诺利润数以《评估报告》中该年度的预测利润数为准。 本次交易中,在计算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的实际利润数时,不考虑配套募 集资金带来的收益。若在业绩承诺期内,为实现承诺利润数,润金文化使用了本 次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或甲方自有资金,则润金文化需根据实际使用资金的金额,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或 7%孰高者向上市公司支付利息,相关利息费用在 计算实际利润数时予以扣除。
业绩承诺概况.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概况如下: 1. 业绩承诺期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
业绩承诺概况. 根据上市公司(甲方)与洪也凡、湖南仁联、湖南仁景、易志刚、胡世梯、祖柱、湖南仁怡(乙方)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业绩承诺方的业绩承诺主要情况如下: 1、 乙方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及 202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219,823.98 万元(其中:2023 年不低于 2026 年不低于 45,826.81 万元、2027 年不低于 47,524.84 万元)。 2、 承诺净利润数系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数,且净利润数计算时应剔除以下事项对净利润数的影响: (1) 标的公司因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 (2) 本次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新增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上述新增投资项目是指标的公司已投产项目(纳入本次交易评估范围的)以外的新增投资项 目及已投产项目扩大产能的投资项目。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及相关规定确定。 3、 若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总和未达到上述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总和达到上述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乙方无需向甲方进行补偿。 4、 如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发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净利润数等仍维持本协议约定。”

Related to 业绩承诺概况

  • 业绩承诺 (1) 如标的资产在 2022 年度内完成交割,标的公司在 2022 年度、2023 年 度和 2024 年度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360.00 万元、420.00 万元和 480.00 万元; (2) 如标的资产在 2023 年度内完成交割,标的公司在 2023 年度、2024 年 度和 2025 年度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420.00 万元、480.00 万元和 510.00 万元; (3) 双方同意,选用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及三个年度实现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考核指标。基此,交易对方承诺,如标的资产在 2022 年度内完成交割的,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三个年度内累计实现净 利润数不低于 1,260.00 万元;标的资产在 2023 年度内完成交割的,标的公司在 业绩承诺期间三个年度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 1,410.00 万元。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交易备忘录》,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1、2022、2023年。方贺兵承诺,标的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6,100万元、7,400万元。若承诺净利润未达标,则由业绩承诺方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及现金对价对投资主体予以补偿,业绩承诺方对投资主体的补偿优先采用股份补偿的方式,且补偿的股份数或现金金额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或现金对价金额为上限。具体按照如下公式: 当期应补偿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其中: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如有)=(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按前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存在小数点的情形,则业绩承诺补偿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为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 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舍掉小数取整后再加1股。本备忘录所述的补偿股份由甲方以 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零的,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予冲回。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于股份回购实施时赠予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的,业绩承诺方应将应补偿股份与其对应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取得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 各方同意,若因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对包括昆汀科技团队在内的核心电商业务运营团队进行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则在计算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时剔除其对净利润数的影响;若上述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则无需重复考虑。 承诺年度届满,若标的公司期末资产减值额大于承诺年度内已补偿总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照如下公式对投资主体予以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如有):业绩承诺方应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该业绩承诺方出售的标的资产对应的标的公司期末资产减值额-该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该业绩承诺方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该业绩承诺方补偿期限内补偿的现金金额。 业绩承诺方应首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向投资主体补偿期末减值额与已补偿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方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因减值测试尚应补偿的股份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于股份回购实施时赠予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的,业绩承诺方应将上述因减值测试尚应补偿的股份与其对应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取得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 承诺年度届满后,关于业绩承诺期内的应收账款、存货风险控制方案: A、 业绩承诺方承诺:2024年末前,业绩承诺方应负责标的公司回收不低于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80%,若标的公司无法按期回收以上比例应收账款, 业绩承诺方对未回收部分向甲方提供等金额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如有); B、 业绩承诺方承诺:若标的公司2023年末账面存货结存至2024年末的存货余额所新增减值额超过800万元的,则业绩承诺方对超过部分向甲方提供等金额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如有); C、 鉴于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的资产减值测试已经考虑了截至2023年末的应收账款和存货减值情况,若业绩承诺方已向甲方支付了期末资产减值补偿的,则业绩承诺方按本条第(五)款A项、B项的约定支付补偿时,应扣除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期末资产减值补偿中关于应收账款和存货减值的补偿金额。”

  • 使用说明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19 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适用于江苏省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工程总承包电子招标项目。 采用非电子方式进行招标的,可参照《标准后审招标文件》作相应 修改后使用。

  •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13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37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位。 截至2022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69万亿元。2022年三季度,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80.2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 投标方式 1.1 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流程如下: 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投标文件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 特殊情况处理 5.3.1 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 公司概况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体路 000 号 000 室-000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体路 000 号 000 室-000 室法定代表人:何方 成立时间:2010 年 7 月 20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万元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朱鑫 联系电话:(021)00000000股权结构:

  •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 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由承包人按招标建 安工程造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相对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上述方式编制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2923909元)/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417150元)】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的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按实际施工期台州信息价(正刊)的平均价(有温岭价的按温岭价,无温岭价的按台州价,温岭、台州均无价格的,按发包人签证价)。 10.4.2 变更估价程序

  •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21,822.56 2,586,309.90 2,208,271.6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793,559.28 2,154,116.40 1,748,001.51 应收票据 340,453.06 548,891.23 266,818.74 应收账款 1,453,106.22 1,605,225.17 1,481,182.76 应收款项融资 66,418.37 203,406.93 预付款项 748,743.58 671,396.22 847,387.49 其他应收款(合计) 1,116,830.19 1,042,299.09 959,604.67 应收股利 1,616.54 1,430.71 1,186.39 其他应收款 1,115,213.65 1,040,868.37 958,418.28 存货 5,036,116.62 5,331,451.84 5,345,892.10 合同资产 2,956,839.55 1,960,809.90 1,823,545.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8,968.69 86,276.76 95,680.21 其他流动资产 521,387.10 413,961.47 375,537.09